音像店销售淫秽光碟 老板获刑三个月
2014-06-09 14:28: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南昌东湖频道 | 作者:罗陆海 刘国华
  音像店老板不合法经营,竟低价购得淫秽光碟进行销售。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邱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4年春节开始,邱某从低价购得110套(共220张)淫秽光碟,在其经营的音像店以10-12元的价格予以销售。4月22日下午,许某、贾某先后在该音像店里购得淫秽光碟共4张。次日,公安民警将邱某抓获,并从店内查获103套(206张)疑似淫秽光碟。经鉴定,上述光碟中有184张属淫秽物品,18张属不健康色情物品;在购买者徐某根、丁某超处扣押的4张光碟属淫秽物品。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邱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100余张,其行为已构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邱某具有坦白的从宽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孙剑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