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法院创新举措力促涉民生案件高效快速执行
2014-06-06 10:47: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玉林频道 | 作者:雷彤梅
  “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重心。广西玉林市两级法院坚持优先执行、阳光执行、快速执行,采取七项创新措施,强力推进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截至目前,玉林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282件,案件执结率100%,执行到位标的额625.62万元,标的到位率100%,其中,实施司法救助案件53件,实施司法救助金额185万余元,提前一个月完成清理涉民生案件工作任务。

  因案施策,解决对策灵活有效。玉林两级法院采取“五定一包”的方式,即“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重点案件领导包案”, 逐案研究清案措施。陆川法院采取“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近后远” 的工作思路,区分不同的案件类型和案件主体。

  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民生案件。玉林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深度排查,并将其思想和财产动向予以摸清。通过情理交融疏导法、和解强制并行法、换位思考促进法、巧借外力助推法等方法进行沟通,促进执行的顺利完成。容县法院设立立案绿色通道,延伸服务职能,全部化解涉民生案件。

  公开执行信息,提高执行公信力。对执行过程中的执行日志、执行进度、执行措施、执行联络等内容向当事人公开,便于社会公众全程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公信力。如博白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试点的优势,加大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巧用指挥系统,实现快速高效。玉林两级法院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系统,特别是信息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让执行工作“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管得住”,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公开化。

  加强基层联动,形成破解合力。依靠执行联动机制,全面铺开村级执行联络员制度,借助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力量,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共同做好当事人和解工作。北流法院主动邀请北流市检察院监督执行涉民生案件,有效促进案件执行公开透明。

  深化执行和解,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民生案件和解,实行和解事前指导和事后督促。对双方有和解意向的,加强指导,多提出可行易接受的调解方案,并加以限定履行期限。定期敦促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避免被执行人利用和解协议逃避执行、拖延履行,杜绝“和而不解”,确保将执行款落实到位。兴业法院强化执行和解,适时巧用强制执行措施促执行,利用外出务工被执行人在春节、清明、端午节返乡之际,抓住时机,强化财产查控、司法拘留、罚款等措施,促使涉民生案件顺利执结。

  加大司法救助,真正惠及民生。穷尽执行手段后,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下落不明的,导致申请人生活困难的,酌情考虑双方现状,给予适当帮助和补偿。同时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小,避免申请人陷入基本生活困境,引发次生信访案件,带来社会不和谐的因素。今年以来,玉林全市法院共实施涉民生案件执行司法救助款185万余元。玉州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司法救助,对“12.4”特大火灾案46人实施司法救助169万元,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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