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民生解民忧 亮剑执行暖民心
——新疆兵团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执行专项活动实录
2014-05-30 15:43: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崔建民 赵峰
  全国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垦区人们法院狠抓落实,抓住战机,针对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审查,先行调解,建立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实现民生案件快立、快执、快结。在执行案件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求,结合涉民生案件专项活动,与立案、审判部门加强内部联动,快立快执高效率,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到法院司法为民的温暖。

  1月21日下午,奎屯垦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来了十名内地民工,称他们该找的部门都找遍了,就是要不回来打工的工资,实在没有办法,坚决要求法院立案,请求能在春节前予以解决。立案庭工作人员接过其提供的相关证据,详细询问了此起纠纷的相关情况后得知:他们一共有20几名内地民工向七师某团场招商引资的冷库承建工程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有13万元的劳务费未得以支付。了解到民工们焦急等待领取劳务费回家的心情,立案庭工作人员一边告知他们法院立案并立即会同执行局共通协调,同时与该团司法办主任取得联系,告知了纠纷的相关情况,以及财产保全的后果,请求协助法院对此纠纷进行先行调解。在该团政法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沟通配合下,最终,这20多位农民工及时拿到所拖欠的13万元劳务费,顺利返回家乡。

  3月12日,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向35名农民工集中发放了79万元执行款,领到执行款的农民工露出了喜悦的笑容。仅仅5天,该院执行局就把拖了两年之久的欠款及时执行到位。农民工代表韩佩春深情的说:这次法院把我们农民工的工资执行回来真是太难了,执行中被执行人跑了,多亏法院千方百计的协调才把我们民工用血汗换来的钱要了回来,我们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

  专项执行活动开展期间,奎屯垦区法院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综合运用罚款、拘留、搜查、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执行措施,维护司法权威。充分发挥信用惩戒作用,以及边控和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令等执行方法执结了一批案件,一些当事人迫于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主动履行了义务。4月2日,法院针对一“老赖”被执行人转移、隐藏财产,躲避法律责任的行为,果断采取强制搜查措施,成功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郑某是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人,经法院调解,原告李某放弃对郑某的指控,郑某赔偿被害人李某各项经济损失12397元。因郑某未按时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执行和解案件建有案件追踪记录,因本案和解履行期限已过,经执行人员询问申请人李某得知被执行人郑某并未按协议履行。执行人员立即传讯被执行人郑某了解情况并认定郑某有借和解协议拖延时机、躲避债务的可能,决定对其住所和人身进行搜查。搜查中在郑某床下搜出现金4500元并商业保险单数笔,面对证据,郑某向法院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立即将剩余履行到位。

  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奎屯垦区法院还通过实施事减免诉讼费、执行费,下团场送温暖等多种形式为多名特困当事人进行了司法救助。5月9日-10日,奎屯垦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继华先后来到130团、131团看望慰问了盛保国等困难家庭和刑满释放安置人员,为他们送来了清油、大米和慰问金。还慰问131团、奎管处、124团和137团困难家庭,为辖区苦难群众排忧解难,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到5月28日止,执行旧存涉民生案件结案率92.86% ,执行新收涉民生案件结案率83.67%,执行到位资金共计122.88万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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