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司法公开“微”手段 承载用户大体验
2014-05-22 09:56: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魏杰 谢威利
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之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全方位的阳光司法工程,除了强化微博、微信平台的运用,还建成了涵盖“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三大平台的公众服务网,在网上开通文书评价功能,倒逼法官责任心。
■“微”手段
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你好,我是一起继承纠纷的代理人,根据当事人委托,需要查阅、复印贵院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卷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据使用。”代理人杨玉培给“重庆一中院v”,发了条私信。
半个小时过后,杨玉培的微博页面就提示收到私信,点开一看,是重庆一中院官方微博的回复:“您好,麻烦您提供需查阅案卷的具体信息,比如卷宗案号、当事人姓名、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等,我这边才能尽快帮您核实,一有消息会主动联系您,感谢您对我院官方微博的关注。”
杨玉培将需要查阅的卷宗案号等信息,用私信发送给重庆一中院。
第二天一早,杨玉培又收到重庆一中院官方微博的私信,告知他,该案才审结没多久,档案扫描中心正在对该卷宗进行电子扫描,需5个工作日后才能调阅。
5个工作日后,杨玉培顺利得以查阅、复印到了所需的卷宗材料。
“一个私信也能解决问题,让人颇感意外。”杨玉培觉得重庆一中院及时跟进“微时代”的步伐,确实很“给力”。
“司法不仅应当公开,而且应当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公开。”在重庆一中院院长卢祖新看来,在互联网成为信息主要传播渠道的今天,司法公开不但要注重公开的内容,更要注重公开的方式、渠道。只有让群众切身感受得到的公开,才是真正的司法公开。
2013年12月24日上午,重庆一中院官方微博对备受瞩目的加多宝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直播:“驳回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时间,该条微博阅读率达13万次之多,被网友转发近1800次。
事实上,微博的阅读率与粉丝数的与日俱增背后,蕴含着民众对司法公开的强烈期待。因此,对于网友的留言及私信,该院官方微博总能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民意沟通的桥梁作用。
记者发现,自2013年12月该院正式开通官方微博以来,“一中新闻”、“一中微评”、“一中书香浓”、“诉讼服务”、“法官手记”等版块内容,无论工作日和休息日,都保持着原创文字的实时更新;对每一条评论和私信的处理,微博管理员也都会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及时回复。
官方微博初露头角后,重庆一中院推出了官方微信服务号和订阅号,进一步丰富了该院司法公开的“微”平台。
■小平台
承载用户“大体验”
“现拟将裁定减刑人员姓名、基本情况、原判罪名刑期、历次减刑情况、刑罚执行机关报请建议和依据公布如下……”2014年4月,重庆一中院在网上将辖区监狱提请减刑的497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次选择公布的平台正是重庆一中院新打造的公众服务网。
点开重庆一中院的公众服务网,映入眼帘的是四个浮动的版块:“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务网站。据介绍,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之一,重庆一中院为三大平台建设确定了一个核心载体——重庆一中院公众服务网。在规划之初,公众服务网就确立以用户体验为导向,所有设计都围绕着“给当事人方便”的原则规划。
“有时候记不清开庭日期了,只要打开重庆一中院的公众服务网,就能查到,十分方便。”经常到重庆一中院陪审的人民陪审员王乔谈到重庆一中院近年来依托高科技手段不断创新司法公开模式时,觉得耳目一新。
在重庆一中院的司法公开构想里,不顾公众体验的司法公开,不是真公开,通过各种渠道与公众进行真实有效的互动,根据反馈的信息不断调整公开的内容、方式,是司法公开的应有之义。卢祖新介绍说:“我们建公众服务网的初衷,就是要将司法公开的重心从‘法官体验’变为‘用户体验’。”
“不仅是公开的平台,更是服务的平台。”据该院公众服务网负责人介绍,经过3次设计调整,如今的重庆一中院公众服务网,速度快,引导信息充分,页面布局合乎思维惯性,操作流程符合用户习惯。案件进度查询系统、自动开庭排期系统、文书查询系统等栏目,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用户体验得到极大改善。
“信息化建设仅仅只是司法公开的助推器。”卢祖新说,“‘用户体验’才是司法公开的重心。”用信息化手段推行司法公开,只是把司法公开信息一一上网,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通过提升用户体验,让人民群众愿意上网查询司法公开信息,愿意相信司法公开信息,让司法公开真正走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文书网上“晒”:
小制度带来大成效
“我经常打开重庆一中院的公众服务网,浏览各类裁判文书,尤其是看见自己陪审案件的裁判文书,我更是仔细研读,对比裁判理由、结果和自己陪审思路之间的异同。”人民陪审员王传清认为,通过查阅网上裁判文书,自己积累了不少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对陪审工作帮助很大。
“写论文会需要一些真实的案例,作为论据。现在法院裁判文书全面上网,我们查阅案例就方便多了。”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生小李认为,裁判文书上网彰显了法院司法公开的诚意、自信。
但是,重庆一中院深刻认识到,这份自信必须有深厚的底气支撑,每一份上网裁判文书背后,都背负着托起司法公信的重任,因此,文书上网无小事。为杜绝裁判文书“带病上网”,重庆一中院依托制度和科技,双拳出击。
技术上,重庆一中院引进“文书智能屏蔽”系统。对于文书中不宜公开的信息,该系统将自行进行信息替代与删除,大大提高了文书处理的质效。在已发布的1600余份文书中,该系统信息屏蔽瑕疵率小于千分之三,重大差错率为零。
再智能的屏蔽系统,也比不过法官的一颗责任心。文书出门之前,重庆一中院制定了“三级四次”文书校核制度,就是书记员、承办人、审判长三个级别,拟稿时、报审前、签发时、送达前四次关口,对文书进行校对把关,确保“晒”到网上的文书不出差错。
“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公众服务网上开通文书评价功能,并自动关联到合议庭成员。”卢祖新介绍道,该院将在公众服务网上构建文书的评价反馈机制,“公众的评价将会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用文书评价反馈机制“倒逼”法官责任心,“我们相信,小制度会有大成效。”对于重庆一中院的司法公开之路,卢祖新显得信心满满。
■“微”手段
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你好,我是一起继承纠纷的代理人,根据当事人委托,需要查阅、复印贵院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卷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据使用。”代理人杨玉培给“重庆一中院v”,发了条私信。
半个小时过后,杨玉培的微博页面就提示收到私信,点开一看,是重庆一中院官方微博的回复:“您好,麻烦您提供需查阅案卷的具体信息,比如卷宗案号、当事人姓名、承办法官或书记员等,我这边才能尽快帮您核实,一有消息会主动联系您,感谢您对我院官方微博的关注。”
杨玉培将需要查阅的卷宗案号等信息,用私信发送给重庆一中院。
第二天一早,杨玉培又收到重庆一中院官方微博的私信,告知他,该案才审结没多久,档案扫描中心正在对该卷宗进行电子扫描,需5个工作日后才能调阅。
5个工作日后,杨玉培顺利得以查阅、复印到了所需的卷宗材料。
“一个私信也能解决问题,让人颇感意外。”杨玉培觉得重庆一中院及时跟进“微时代”的步伐,确实很“给力”。
“司法不仅应当公开,而且应当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公开。”在重庆一中院院长卢祖新看来,在互联网成为信息主要传播渠道的今天,司法公开不但要注重公开的内容,更要注重公开的方式、渠道。只有让群众切身感受得到的公开,才是真正的司法公开。
2013年12月24日上午,重庆一中院官方微博对备受瞩目的加多宝诉王老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进行了宣判直播:“驳回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一时间,该条微博阅读率达13万次之多,被网友转发近1800次。
事实上,微博的阅读率与粉丝数的与日俱增背后,蕴含着民众对司法公开的强烈期待。因此,对于网友的留言及私信,该院官方微博总能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民意沟通的桥梁作用。
记者发现,自2013年12月该院正式开通官方微博以来,“一中新闻”、“一中微评”、“一中书香浓”、“诉讼服务”、“法官手记”等版块内容,无论工作日和休息日,都保持着原创文字的实时更新;对每一条评论和私信的处理,微博管理员也都会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及时回复。
官方微博初露头角后,重庆一中院推出了官方微信服务号和订阅号,进一步丰富了该院司法公开的“微”平台。
■小平台
承载用户“大体验”
“现拟将裁定减刑人员姓名、基本情况、原判罪名刑期、历次减刑情况、刑罚执行机关报请建议和依据公布如下……”2014年4月,重庆一中院在网上将辖区监狱提请减刑的497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次选择公布的平台正是重庆一中院新打造的公众服务网。
点开重庆一中院的公众服务网,映入眼帘的是四个浮动的版块:“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务网站。据介绍,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之一,重庆一中院为三大平台建设确定了一个核心载体——重庆一中院公众服务网。在规划之初,公众服务网就确立以用户体验为导向,所有设计都围绕着“给当事人方便”的原则规划。
“有时候记不清开庭日期了,只要打开重庆一中院的公众服务网,就能查到,十分方便。”经常到重庆一中院陪审的人民陪审员王乔谈到重庆一中院近年来依托高科技手段不断创新司法公开模式时,觉得耳目一新。
在重庆一中院的司法公开构想里,不顾公众体验的司法公开,不是真公开,通过各种渠道与公众进行真实有效的互动,根据反馈的信息不断调整公开的内容、方式,是司法公开的应有之义。卢祖新介绍说:“我们建公众服务网的初衷,就是要将司法公开的重心从‘法官体验’变为‘用户体验’。”
“不仅是公开的平台,更是服务的平台。”据该院公众服务网负责人介绍,经过3次设计调整,如今的重庆一中院公众服务网,速度快,引导信息充分,页面布局合乎思维惯性,操作流程符合用户习惯。案件进度查询系统、自动开庭排期系统、文书查询系统等栏目,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用户体验得到极大改善。
“信息化建设仅仅只是司法公开的助推器。”卢祖新说,“‘用户体验’才是司法公开的重心。”用信息化手段推行司法公开,只是把司法公开信息一一上网,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通过提升用户体验,让人民群众愿意上网查询司法公开信息,愿意相信司法公开信息,让司法公开真正走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文书网上“晒”:
小制度带来大成效
“我经常打开重庆一中院的公众服务网,浏览各类裁判文书,尤其是看见自己陪审案件的裁判文书,我更是仔细研读,对比裁判理由、结果和自己陪审思路之间的异同。”人民陪审员王传清认为,通过查阅网上裁判文书,自己积累了不少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对陪审工作帮助很大。
“写论文会需要一些真实的案例,作为论据。现在法院裁判文书全面上网,我们查阅案例就方便多了。”西南大学法学院学生小李认为,裁判文书上网彰显了法院司法公开的诚意、自信。
但是,重庆一中院深刻认识到,这份自信必须有深厚的底气支撑,每一份上网裁判文书背后,都背负着托起司法公信的重任,因此,文书上网无小事。为杜绝裁判文书“带病上网”,重庆一中院依托制度和科技,双拳出击。
技术上,重庆一中院引进“文书智能屏蔽”系统。对于文书中不宜公开的信息,该系统将自行进行信息替代与删除,大大提高了文书处理的质效。在已发布的1600余份文书中,该系统信息屏蔽瑕疵率小于千分之三,重大差错率为零。
再智能的屏蔽系统,也比不过法官的一颗责任心。文书出门之前,重庆一中院制定了“三级四次”文书校核制度,就是书记员、承办人、审判长三个级别,拟稿时、报审前、签发时、送达前四次关口,对文书进行校对把关,确保“晒”到网上的文书不出差错。
“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公众服务网上开通文书评价功能,并自动关联到合议庭成员。”卢祖新介绍道,该院将在公众服务网上构建文书的评价反馈机制,“公众的评价将会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用文书评价反馈机制“倒逼”法官责任心,“我们相信,小制度会有大成效。”对于重庆一中院的司法公开之路,卢祖新显得信心满满。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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