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幼儿园园长丈夫性侵女童 获刑四年半
2014-05-14 18:12:45 | 来源:人民网-羊城晚报 | 作者:罗坪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4岁女童“小草莓”的妈妈发微博称,自己的女儿“小草莓”长期遭受幼儿园园长丈夫王延枝性侵。据了解今年2月13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延枝有期徒刑4年6个月。13日,记者获悉,由于对量刑和适用罪名不满,小草莓的妈妈已经上诉。目前,当事母亲已新聘请律师代理该案,二审或将于5月底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近日,网民“平顶山两岁小草莓”发微博称,自己两岁多的女儿(以下称“小草莓”)长期遭受平顶山新华区焦店镇东方红幼儿园园长丈夫王延枝性侵,导致女儿处女膜破裂,多处器官受损。今年2月13日,平顶山新华区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延枝有期徒刑4年6个月。由于对量刑不满,“小草莓”的妈妈已经上诉。

  一审判决书援引王延枝供述称,王延枝否认对“小草莓”进行猥亵。判决书指出,“小草莓”虽是幼儿,但已具备一定的辨认能力,能正确表达,且取证程序合法,并有同宿舍的目击证人证言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证实被告人对“小草莓”实施了猥亵行为。

  经审理查明,王延枝采用手抠、摸的方式对“小草莓”下体进行猥亵。经医院诊断,“小草莓”处女膜陈旧性破裂。王延枝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至于公诉机关提出对王延枝处以五年以上的量刑意见,因不具有法律规定的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中的情节,故不予支持。

  目前,双方均已提出了上诉,案件将于近期在平顶山市中院开庭审理。

  “小草莓”妈妈提出上诉理由包括: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中发生在公共场所、多次对受害人进行伤害没有认定;法院对被告人量刑不当,法院没有采纳受害人及检察院提供的量刑标准,有放纵犯罪嫌疑。她认为,本案中除了已经认定的罪名之外,还有强奸罪没有认定,被告人王延枝拒不赔偿经济损失,认罪态度不好否认事实,应予严惩。

  13日,“小草莓”妈妈对记者表示,由于一审原、被告律师属于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如今她已与原律师解除合约,案子也到法院申请了延期。目前,“小草莓”妈妈已确定由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参军代理其二审开庭,田参军昨日也向记者证实,该案二审将在5月底或6月初进行,他将按照“小草莓”妈妈的上诉请求为其辩护。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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