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开选拨五名高层次审判人员正式任职
2014-05-08 19:20:59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作者:孙莹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位于北京天安门广场东侧的东交民巷27号,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所在地。作为我国最高级别的审判机关,最高法作出的判决都是终审判决,具有判例性质,而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因此,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当一名法官,成了很多法律人士可望而不可即的梦想。
不过,去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及官方微博向社会发出公告,公开选拔5名高层次审判人才。此次公选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共有195人报名。
经过三个多月的遴选,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的5名最终人选。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任命,今天,五人正式到最高法院报道履职。
这五人分别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国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许永俊、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清林、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韩德强。
即将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他们如何规划自己新的职业生涯?中央台记者采访到了新上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任审判长许永俊。
许永俊,是北京海淀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北大刑诉法博士,从事法律工作21年,他将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任审判长,将对大量的死刑复核案件作出最终裁决。
许永俊:负责全国死刑复核,跟最高检察院死刑复核监督进行对接,还有一个刑事相关立法解释的起草。
记者:想象过以后到这个岗位上工作,面对大量生与死的裁判,觉得心理上要做好什么样的准备?
许永俊:虽然人命重于天,但是在法律面前,它跟一个普通的案件在法律衡量上可能还是一致的,只不过就是要克服一种心理障碍,我自己觉得这可能是最大的挑战。
记者:死刑复核把握上,您主要看案卷的什么样的内容,能保证它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不会成为冤案?
许永俊:人死不可复生,如何逐渐限制、减少死刑,乃至最大限度地,甚至是消亡,这可能是一个方向,因为我毕竟还没有去,现在我没法想象。但是从历史发展规律来说,很多国家都通过程序正义的审判,延长审判期限,客观上也发现了一批冤案,但不是错案。
记者:所谓错案和冤案到底区别在哪儿?
许永俊:所谓冤案是,实际他没干,但是现有的事实和证据都锁定是他干的,各种诉讼程序都是合法合规依法作出的,但最终的客观证实,发现不是他干的,这是冤案。错案是司法官员在事实、证据、程序上可能存在错误,导致这个案件在程序正义上就存在瑕疵和问题,经过主观努力是可以避免的。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是五名新履职的最高法审判人员的共同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现任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他在发言时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话,阐释了法官履职的底线与红线。
郭锋: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10次犯罪。因为它给社会和公民造成的伤害,可以说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红线,是我们在履职时必须时时敲响的精神警钟。
郭锋表示:他要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对执法办案的干扰,在审判中只服从法律,严格依法独立办案。
郭锋:借用一句古罗马格言: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
不过,去年1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及官方微博向社会发出公告,公开选拔5名高层次审判人才。此次公选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共有195人报名。
经过三个多月的遴选,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高层次审判人才的5名最终人选。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任命,今天,五人正式到最高法院报道履职。
这五人分别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杜国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民行处处长许永俊、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清林、北京市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韩德强。
即将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他们如何规划自己新的职业生涯?中央台记者采访到了新上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任审判长许永俊。
许永俊,是北京海淀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北大刑诉法博士,从事法律工作21年,他将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任审判长,将对大量的死刑复核案件作出最终裁决。
许永俊:负责全国死刑复核,跟最高检察院死刑复核监督进行对接,还有一个刑事相关立法解释的起草。
记者:想象过以后到这个岗位上工作,面对大量生与死的裁判,觉得心理上要做好什么样的准备?
许永俊:虽然人命重于天,但是在法律面前,它跟一个普通的案件在法律衡量上可能还是一致的,只不过就是要克服一种心理障碍,我自己觉得这可能是最大的挑战。
记者:死刑复核把握上,您主要看案卷的什么样的内容,能保证它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不会成为冤案?
许永俊:人死不可复生,如何逐渐限制、减少死刑,乃至最大限度地,甚至是消亡,这可能是一个方向,因为我毕竟还没有去,现在我没法想象。但是从历史发展规律来说,很多国家都通过程序正义的审判,延长审判期限,客观上也发现了一批冤案,但不是错案。
记者:所谓错案和冤案到底区别在哪儿?
许永俊:所谓冤案是,实际他没干,但是现有的事实和证据都锁定是他干的,各种诉讼程序都是合法合规依法作出的,但最终的客观证实,发现不是他干的,这是冤案。错案是司法官员在事实、证据、程序上可能存在错误,导致这个案件在程序正义上就存在瑕疵和问题,经过主观努力是可以避免的。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是五名新履职的最高法审判人员的共同保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郭锋现任最高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他在发言时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话,阐释了法官履职的底线与红线。
郭锋: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10次犯罪。因为它给社会和公民造成的伤害,可以说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红线,是我们在履职时必须时时敲响的精神警钟。
郭锋表示:他要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对执法办案的干扰,在审判中只服从法律,严格依法独立办案。
郭锋:借用一句古罗马格言: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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