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纠纷数年未果 法官悉心调解半日结案
2014-04-18 10:11: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孟祥敏
近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虞唐法庭圆满调处了一起小孩抚养费纠纷,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温暖。
10岁的原告彭某与被告魏某系母子关系,因原告之父,即被告之前夫因病于2011年离世,被告改嫁他人。原告彭某因自愿与其祖父共同生活,一直由祖父直接抚养,被告承担其读书费用2万元,该2万元以被告魏某的名义存入农村信用社,存单交由原告祖父保管。2013年9月3日,原告发现该存单被被告挂失并重新补发,导致原告手上的存单无效,认为被告出尔反尔不守信用,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认真细致地阅读案卷资料、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之后,发现原、被告之间并无太大纠纷,而是因双方沟通问题导致彼此缺乏信任,产生了较深的误会。事实上,被告魏某甘愿承担儿子的读书费用,其虽将存单挂失,但一直把2万元存在原处并未使用。
调解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原告祖父与被告消除了对彼此的误会,握手言和。在法官的陪同下,被告当即将2万元取出,以原告的名义存入银行,并将存单交由原告祖父保管。
至此,该起小孩抚养费纠纷圆满落幕。事后,双方当事人纷纷对法官表示感谢。
10岁的原告彭某与被告魏某系母子关系,因原告之父,即被告之前夫因病于2011年离世,被告改嫁他人。原告彭某因自愿与其祖父共同生活,一直由祖父直接抚养,被告承担其读书费用2万元,该2万元以被告魏某的名义存入农村信用社,存单交由原告祖父保管。2013年9月3日,原告发现该存单被被告挂失并重新补发,导致原告手上的存单无效,认为被告出尔反尔不守信用,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认真细致地阅读案卷资料、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之后,发现原、被告之间并无太大纠纷,而是因双方沟通问题导致彼此缺乏信任,产生了较深的误会。事实上,被告魏某甘愿承担儿子的读书费用,其虽将存单挂失,但一直把2万元存在原处并未使用。
调解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原告祖父与被告消除了对彼此的误会,握手言和。在法官的陪同下,被告当即将2万元取出,以原告的名义存入银行,并将存单交由原告祖父保管。
至此,该起小孩抚养费纠纷圆满落幕。事后,双方当事人纷纷对法官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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