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八:因案施策 实现双赢
——珲春法院执结某矿业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2014-04-16 11:00: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频道
  简要案情:某矿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煤炭开采的民营企业,2013年因行业整顿而停产,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受伤矿工因拿不到赔偿款而陆续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涉及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公司确无履行能力,如强制拍卖厂房和设备,该公司必将倒闭,矿工的合法权益更无从保障。为了以最快的速度执结该案,并最大可能维持公司运营,珲春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实现双赢。由副局长带领,先后多次深入该公司,要求对急需治疗的矿工先履行部分赔偿款,等投入生产后,再履行其余部分。同时做好受伤矿工思想工作,向其说明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强制执行的不利后果。经过不懈努力,该公司拿出部分赔偿款给重伤矿工解燃眉之急,其他矿工对该执行方法表示理解。

  接近年终,大部分外乡矿工急于回乡,矛盾一触即发。为安抚矿工情绪、推动案件进展,珲春法院院长深入该公司做工作,经过几次协调,该公司最终同意采取抵押贷款方式支付赔偿金。2013年12月30日,该公司将剩余赔偿款230余万元交至法院,当日便全部发放给受伤矿工,该系列案件圆满执结。

  典型意义:此案涉及当事人众多,且被执行人已处于停产状态,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院采取放水养鱼的执行方法,不仅保障了受伤矿工的合法权益,又给民营企业一个重新发展机会,实现双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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