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新闻发布会,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启文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工作情况,同时,发布10个已执结涉民生案件典型案例和10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典型案例。
2013年12月23日,最高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这项工作向省委政法委进行专题报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做出批示:“请省委政法委积极主动协助法院,提出方案,研究措施,共同推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也做出批示提出:“民生案件类型多、数量多、难度大。先摸清底数,报省委政法委批准后实施”,同时要求全省法院要站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高度,认真开展好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全省法院要把开展好专项集中专项执行活动做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重要载体,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执行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人文关怀,以实际行动推进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
按照最高法院要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建华任组长、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启文任副组长,执行局、宣教处、技术处、立案一庭、民一庭、装备处、监察室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同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摸清了案件底数,为集中执行奠定了坚实基础。针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十类重点案件特点,全省各级法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综合运用强制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司法救助、教育引导、集中查控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执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
截止4月11日吉林全省排查出的533件涉民生案件,涉案金额2818.71万元,现已结案48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2394.9万元,结案率91.56%,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为84.96%。在专项执行中,全省各级法院共实施罚款1案1人次,拘留26件26人次,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1案1人次,限制高消费1案1人次,限制出境1案1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173件173人次,其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自动履行涉案45件。下一步全省法院要继续加大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力度,争取5月中旬前执结全部未结案件。
涉民生案件与普通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切身感受。吉林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在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紧密结合涉民生案件特点,积极探索完善涉民生案件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的做法。各地法院付诸实践探索,积极尝试,对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建立积累了宝贵经验。
建立绿色通道,快速执行。本次专项执行活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十大类案件为重点。这些案件所涉权利都与人民群众最基本权利如生存权、健康权等密不可分,涉案申请执行人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生效裁判高效执行到位对维持他们的正常生计至关重要。长春、吉林、白城、通化、松原、延边等地法院针对涉民生案件特点,设立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执行立案、分案和执行回款发放的每一环节均设立时间限制,并由专人负责、专人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流程的时间,同时在法院内部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即“执行110”,发现执行线索,随叫随到,做到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
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执行。针对有些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对诉讼和执行程序了解甚少,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打赢官司就该给钱,致使多数权利人未能及时申请执行,进而影响胜诉权益及时实现的情况,吉林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作风,对这类案件实行由做出生效裁决的审判员主动移送执行,执行法官要主动告知法律法规、主动进行诉讼指导,主动通报案件执行情况、传递司法温暖,保证申请执行人尽快实现债权。长春、吉林、白城、通化、松原、辽源、白山等地法院,创建了执行法官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定期告知执行工作进展情况,执行过程公开透明。
集中优势力量,优先执行。吉林全省法院对涉民生案件,集中力量,优先执行。特别在去年“两节”期间,吉林高法院执行局组织全省法院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优先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几类案件。在个案执行中,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先予执行。在分配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优先考虑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申请执行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实现了“五个一批”。即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三类重点案件,利用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集中力量和解一批;对长期信访案件、领导机关督办的疑难案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案件作为此次专项执行活动集中突破的重点,集中力量,多元化解联动执行一批;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用足用尽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一批;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集中专人负责办理,穷尽查控措施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批;对穷尽查控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涉民生案件,报请有关部门司法救助一批。
吉林全省法院10个已执结涉民生案件典型案例
全省法院10个失信被执行人反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磐石市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赵某某等15人与被执行人董跃红劳动报酬纠纷案
案例二: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杨大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
案例三: 敦化市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霍某某与被执行人于维河合同纠纷案
案例四:延吉市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石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桂梅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例五: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申某某与被执行人杨立新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例六: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白城市某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徐晓明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七: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吉林某药业集团公司与被执行人余君、沃恒清合同纠纷案
案例八: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冯春娇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