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法院“新法庭”三部曲 奏响为民新乐章
2014-04-03 11:09: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杨如强
  广西富川县人民法院福利法庭2002年被撤销,2011年12月恢复建制。2014年2月该庭办公大楼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法庭配备3名干警,管辖两乡一镇,毗连湖南省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辖区瑶族人口占50%以上,作为贺州市率先投入使用的“新法庭”如何实现小法庭大服务,回应百姓法律需求,福利法庭用“三部曲”拉近了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沉下身子,法律宣传到位

  作为刚恢复建制的新法庭,辖区群众并不了解法庭已投入使用,如何让老百姓了解法庭的职能、作用,法庭干警决定走出法庭,沉下身子放下架子面向乡屯,向老百姓进行法律宣讲。在石家乡路边的养蜂场、在瑶族人口众多的新华乡集市上、在福利镇新农村建设点神仙湖茅厂屋村……法庭干警的到来引来了老百姓的关注。

  “我砌新房时邻居阻止我拉建材进入工地,并把路堵塞了,这个事情村干部及镇里都处理好久了,都没有调解好,很揪心,法庭管这事吗?”福利镇务溪村的任大伯前来咨询。

  “根据法律的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堵塞历史通道,您享有通行权。如果对方无理堵塞通道不给通行,是不对的……法庭就是处理民事纠纷的地方,只要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我们都可以处理。”

  “法庭判决的案件,对方不服,可以上诉到县法院吗?”

  “法庭是法院派出的机构,代表法院行使审判权,如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到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庭能否抽出时间为我们学校上一节法制课?”石家乡的林老师问到。

  “这是我们法庭的联系电话,只要学校有需求,我们都可以送法入校园。”

  面对群众的法律需求,该庭下乡镇村屯2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200余份,通过听取诉求,宣讲法律,使老百姓知晓了法庭所在、树立了法律意识。

  “法庭恢复后,老百姓不需要跑到县城打官司了,希望法庭在解决群众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问题上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也希望法庭能够从法律的角度上为我们行政执法和政府事务上提供法律帮助。”在向福利镇政府征求对法庭工作意见时,镇长黄世幸对法庭的恢复表示真诚的欢迎,也代表了基层人民群众对法庭的期盼。

  能动司法,司法公开树形象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有效的化解矛盾,3月份,法庭干警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召开座谈,共同探讨法庭与乡镇各部门构建“三调联动” 协作机制,对各部门协助法庭处理纠纷达成了统一的共识,为更好服务群众创建了新路子。通过广泛宣传法庭职能,法庭现已受理案件5件,开庭2件。

  3月12日,法庭对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开庭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庭审观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庭后还对本案进行了阳光评议,听取各界人士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获得了好评,同时该案全程在富川法院新浪官方微博进行庭审直播,通过司法公开促公正。为了进一步满足辖区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让群众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该庭已建立富川法院福利法庭官方微博,发表博文53篇,通过微博司法公开的方式,扩大了法庭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和支持法庭工作。

  巡回办案,筑牢民族和谐基石

  和谐社会,重在基层。福利法庭辖区瑶族群众居多,民风彪悍,大都居住在交通不便的山区,因用地紧张而发生的相邻纠纷、土地纠纷、因谈婚论嫁风俗发生的婚姻纠纷较为多见,又与湖南毗邻,两省纠纷时有发生,如何妥善处理瑶族群众的内部纠纷及维护两省和谐稳定,法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富川法院任命具有20多年民事审判经验又熟知少数民族风俗的法官担任庭长,同时在瑶族主要聚居地,纠纷较多的新华乡设立巡回办案点,在办案点公布法庭电话,实施预约立案、电话立案等便捷服务,制定每月到办案点接待当事人、服务当事人制度,对于发生在新华乡的案件实地巡回调解、审理,实现一般纠纷不出乡,矛盾化解在庭上,方便瑶族群众诉讼,减少诉累。该庭3月份在审理一土地纠纷时,多次到新华乡进行调查和调解,避免了该案矛盾进一步激化,取得了当地政府及当事人的欢迎及肯定。

  为增强瑶族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该庭还注重通过引用典型案例的形式结合民族习俗,对群众的进行法制引导,规范少数民族的是非判断标准,使法庭调解、裁判活动更易受到少数民族接受。目前,该庭通过宣讲法律、巡回办案,筑牢了法制阵地,与瑶族群众共谱和谐社会新篇章。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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