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亲
2014-04-02 11:26: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范正宪
在我们鄂西南山区一带,习惯把清明期间为亲人扫墓称为“挂亲”,又叫“上坟”。我们这里农村盛行土葬,也没有公墓,村民死后就装入棺木中,就近葬在生前的承包地或山林边。在我看来,“挂亲”的说法显得形象而贴切,即为缅怀逝去的至亲长辈而举行的简单祭拜仪式——在逝者坟前叩首鞠躬、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在坟头插上树枝或竹条,悬挂起五颜六色的“清明吊”,以寄哀思。这一习俗自古沿袭至今,似已约定成俗:“挂亲”大多并不是在清明节当天进行,而是在春风前后任意一天。
3月16日,星期日。风和日丽,群山现绿,小草吐翠,春天的气息愈发浓郁,正是“挂亲”的好日子。我特意选在这天,去祭拜先父。
父亲葬在距自家老屋约50米处的山脚边,独自守望着已经无人居住的家园。我来到父亲坟前,按照程式化的步骤做完了一切,爆竹的硝烟随着微风渐渐飘去,刚挂上的“清明吊”迎风而动,似在轻声低语。看着自己为父亲撰写的碑文,一些和父亲相关的信息便自浮现出来,久久挥之不去。
父亲出生于1937年农历9月,和同时代的许多人一样,是在苦水中泡大的,不像我们这一代“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由于是家中长子,父亲很早就挑起了生活及“延续香火”的双重担子,在他即将满18岁时,我姐姐就来到了人世。来不及品味初为人父的喜悦,父亲就先遇到严峻考验—母亲没有奶水,喂养我姐姐成为大难题。在上世纪50年代,奶粉就连普通城镇居民都消费不起,对农民们来说更是奢侈品,自然也不是我父母所能承受的。那时候,农村实行大一统式的“大集体”生产,农民完全靠参加集体劳动挣“工分”来养家糊口(“工分”:每劳动一天记7-10分不等的分值,作为分配口粮和物资的依据),当然无法像现在这样外出打工挣钱。当时,我们邻村有个小窑场,主要烧制一些村民日常生活用具,如陶罐、陶杯、陶碗等。窑场需要购买木柴作燃料,还是现金交易,父亲便觅到了“生财之道”:他于深更半夜起床,到离家十多华里外的深山老林中,砍些不能成材的杂木,挑到窑场去卖掉,赶在天亮后照样去挣“工分”。在那个风声鹤唳的特别时期,这样做是很冒险的,加之劳动强度过大,父亲也只能偶尔为之。卖柴换来的钱则积攒起来买大米(虽然我家乡出产稻谷,但产量小且必先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分配给农户的还不够过春节食用,因而大米算是稀罕物),将大米磨成细粉后,用开水煮成稀糊状,权当“奶粉”来喂我姐姐。
我们姐弟4人小时候,大多是靠父母以类似的方式喂养的,给他们平添了一份艰辛和劳苦。偶有幸运儿,一出生刚好遇上同村同期或近期有关系特别好的产妇,则会得到“蹭奶”的机会,尝尝乳汁的真正滋味。我们姐弟间年龄相差较大,通常在五岁左右,这与同时代多数家庭的子女不太一样,我曾经有些不解。后来我才知道,由于那时生活十分艰苦,医疗技术和条件很差,加之母亲无奶水,兄弟姐妹中有3人因病或极度缺乏营养而夭折,我们能够幸存下来的,用母亲的话说就是“命大福大”。
熬过了这段艰难岁月后,改革开放的春风穿越崇山峻岭,吹遍了土家苗寨,农民们欢天喜地告别了“大集体”时代,开始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劳作。慢慢地,我们家也和多数家庭一样,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1981年,我有幸考上一所专科学校。因为是师范院校,我们不仅无需缴纳学费,而且每月还有21元的生活补贴(据说,那时普通干部职工的工资也就四五十元),大体保证了如我这样的农家子弟能完成学业。虽然如此,路费、书本费、添置衣服鞋袜及生活必须品的费用,于我父亲而言,仍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时年已44岁的父亲,毅然到当地那低矮的小煤窑里去挖渣子煤,赚钱供我们兄弟仨念书(我读大学,二弟念初中,小弟上小学),一应农活全由母亲打理。
待我参加工作后,弟弟们也渐次长大,新的困难又摆在父亲面前:他与叔叔们分家时所得到的祖业——两间破旧狭小的瓦房,已无法承载我和弟弟们“男大当婚”之重,势必要修建新房了。出于对土地的挚爱,父亲舍不得在承包地里建房,最终选定山边的一片荒坡(地下是石灰岩)作为“屋场”。由于缺资少物,加上地形地貌因素,建房用了一年多时间。当一栋连三间的土木结构瓦房依山拔起时,父亲显得格外开心。据他说,仅是开挖平整地基所耗费的工时和物力,就够在平地上建起同等规模的房屋了。在不经意间,我蓦然发现,年仅五旬的父亲已远不如从前精壮,明显比同龄人消瘦而苍老。那段时期,父母的辛劳程度是我至今都难以想象的。
2011年农历5月15日早上5时许,父亲在饱受病痛的折磨与煎熬后,永远离我们而去。父母竭尽所能修建的房屋,在历经了20多年的风霜雨雪后,如今已然变成了老屋,业已被闲置,和那些田园山水、树木花草一起,默默地陪伴着长眠于斯的父亲。
又是一年清明时。祭祖也好,挂亲也罢,我觉得都只是纪念先人的方式而已,形式虽有别,宗旨却相同,即:传承孝道、推崇孝义、传递孝心、倡导孝行。愿天下父母福寿无边,含饴弄孙,颐养天年,无子女为争遗产而反目之忧;愿世上儿女心怀感恩,孝敬父母,善待亲人,不留“子欲养而亲不待”之憾。
作者单位:湖北省建始县法院
3月16日,星期日。风和日丽,群山现绿,小草吐翠,春天的气息愈发浓郁,正是“挂亲”的好日子。我特意选在这天,去祭拜先父。
父亲葬在距自家老屋约50米处的山脚边,独自守望着已经无人居住的家园。我来到父亲坟前,按照程式化的步骤做完了一切,爆竹的硝烟随着微风渐渐飘去,刚挂上的“清明吊”迎风而动,似在轻声低语。看着自己为父亲撰写的碑文,一些和父亲相关的信息便自浮现出来,久久挥之不去。
父亲出生于1937年农历9月,和同时代的许多人一样,是在苦水中泡大的,不像我们这一代“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由于是家中长子,父亲很早就挑起了生活及“延续香火”的双重担子,在他即将满18岁时,我姐姐就来到了人世。来不及品味初为人父的喜悦,父亲就先遇到严峻考验—母亲没有奶水,喂养我姐姐成为大难题。在上世纪50年代,奶粉就连普通城镇居民都消费不起,对农民们来说更是奢侈品,自然也不是我父母所能承受的。那时候,农村实行大一统式的“大集体”生产,农民完全靠参加集体劳动挣“工分”来养家糊口(“工分”:每劳动一天记7-10分不等的分值,作为分配口粮和物资的依据),当然无法像现在这样外出打工挣钱。当时,我们邻村有个小窑场,主要烧制一些村民日常生活用具,如陶罐、陶杯、陶碗等。窑场需要购买木柴作燃料,还是现金交易,父亲便觅到了“生财之道”:他于深更半夜起床,到离家十多华里外的深山老林中,砍些不能成材的杂木,挑到窑场去卖掉,赶在天亮后照样去挣“工分”。在那个风声鹤唳的特别时期,这样做是很冒险的,加之劳动强度过大,父亲也只能偶尔为之。卖柴换来的钱则积攒起来买大米(虽然我家乡出产稻谷,但产量小且必先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分配给农户的还不够过春节食用,因而大米算是稀罕物),将大米磨成细粉后,用开水煮成稀糊状,权当“奶粉”来喂我姐姐。
我们姐弟4人小时候,大多是靠父母以类似的方式喂养的,给他们平添了一份艰辛和劳苦。偶有幸运儿,一出生刚好遇上同村同期或近期有关系特别好的产妇,则会得到“蹭奶”的机会,尝尝乳汁的真正滋味。我们姐弟间年龄相差较大,通常在五岁左右,这与同时代多数家庭的子女不太一样,我曾经有些不解。后来我才知道,由于那时生活十分艰苦,医疗技术和条件很差,加之母亲无奶水,兄弟姐妹中有3人因病或极度缺乏营养而夭折,我们能够幸存下来的,用母亲的话说就是“命大福大”。
熬过了这段艰难岁月后,改革开放的春风穿越崇山峻岭,吹遍了土家苗寨,农民们欢天喜地告别了“大集体”时代,开始在自己的承包地里劳作。慢慢地,我们家也和多数家庭一样,基本上解决了温饱问题。1981年,我有幸考上一所专科学校。因为是师范院校,我们不仅无需缴纳学费,而且每月还有21元的生活补贴(据说,那时普通干部职工的工资也就四五十元),大体保证了如我这样的农家子弟能完成学业。虽然如此,路费、书本费、添置衣服鞋袜及生活必须品的费用,于我父亲而言,仍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时年已44岁的父亲,毅然到当地那低矮的小煤窑里去挖渣子煤,赚钱供我们兄弟仨念书(我读大学,二弟念初中,小弟上小学),一应农活全由母亲打理。
待我参加工作后,弟弟们也渐次长大,新的困难又摆在父亲面前:他与叔叔们分家时所得到的祖业——两间破旧狭小的瓦房,已无法承载我和弟弟们“男大当婚”之重,势必要修建新房了。出于对土地的挚爱,父亲舍不得在承包地里建房,最终选定山边的一片荒坡(地下是石灰岩)作为“屋场”。由于缺资少物,加上地形地貌因素,建房用了一年多时间。当一栋连三间的土木结构瓦房依山拔起时,父亲显得格外开心。据他说,仅是开挖平整地基所耗费的工时和物力,就够在平地上建起同等规模的房屋了。在不经意间,我蓦然发现,年仅五旬的父亲已远不如从前精壮,明显比同龄人消瘦而苍老。那段时期,父母的辛劳程度是我至今都难以想象的。
2011年农历5月15日早上5时许,父亲在饱受病痛的折磨与煎熬后,永远离我们而去。父母竭尽所能修建的房屋,在历经了20多年的风霜雨雪后,如今已然变成了老屋,业已被闲置,和那些田园山水、树木花草一起,默默地陪伴着长眠于斯的父亲。
又是一年清明时。祭祖也好,挂亲也罢,我觉得都只是纪念先人的方式而已,形式虽有别,宗旨却相同,即:传承孝道、推崇孝义、传递孝心、倡导孝行。愿天下父母福寿无边,含饴弄孙,颐养天年,无子女为争遗产而反目之忧;愿世上儿女心怀感恩,孝敬父母,善待亲人,不留“子欲养而亲不待”之憾。
作者单位:湖北省建始县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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