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员:同安陪审员的新身份识别码
2014-03-29 10:41: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安海涛
同安法院陪审员(左一)与法官一起下乡做当事人工作。陈嘉进/摄
“送达员、审判员、调解员、执行员、协调员、法制宣传员”——如今,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集多功能于一身的人民陪审员群体已经成为法院一道靓丽的风景和一支不可或缺的审判生力军。
近年来,同安法院结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深挖陪审资源潜能,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法院的“六员合一”作用,构建人民陪审员从审前到判后的司法全程性、常态化参与机制。仅2013年一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就达到1068人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8.54%;成功调解案件156件,标的额达1927万余元;协助法院参与寻找被执行人78人次,监督执行工作31件次;参与法制宣传、回访帮教92人次。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送达方面,该院也进行了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
找准切入点
啃下司法送达“硬骨头”
“‘送达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问题。”据同安法院副院长刘辉煌介绍,“同安辖区面积大,特别是农村、山区还占其中的大部分,在这些地方,门牌缺失、更换不及时、新旧门牌共存等现象大量存在,法院工作人员下乡送达常常需要问路,而被问路者,碍于乡里乡亲的情面,一听是法院的,有的避之唯恐不及,有的当事人亲戚甚至故意指错路。因此,法院送达往往需要多次往返,费时费力又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如何破解送达难题,同安法院想到了人民陪审员。原来,该院40名陪审员中来自各镇街、村居的工作人员就有23名,占总数的57.5%。这些陪审员来自基层,对村居情况、社情民意都很熟悉,在一些敏感、重大案件及当事人难以寻找的案件中,有了他们的参与,极大地提高了送达工作的效率。“在送达的同时,陪审员还能协助法官做好释法说理和审前调解工作,也有利于纠纷的妥善化解。”刘辉煌说。
小洪是一起民间借贷案的书记员,为了把原告起诉状、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材料送达被告,她已经两次上门,可都吃了闭门羹,向被告的邻居询问,邻居也都支支吾吾。小洪判断被告应该还在村里,于是,她联系了法院人民陪审员也是该村的副书记老张。老张出马,逮着被告一阵谈心,告诉他“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没两天,被告来法院领取了诉讼材料,更主动联系原告,表达还款意愿,请求延期支付。
2013年底,同安法院在辖区大同街道、五显镇等镇街开展人民陪审员协助参与送达及送达中调解试点工作。因为找好了切入点,人民陪审员参与送达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截至目前,人民陪审“送达员”已成功送达重大、敏感案件诉讼文书17件,送达中调解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初步一致意向2件。
明确落脚点
实现审调执行“全参与”
同安法院的收案数连续多年呈上升趋势,目前年均收案约8000件,而一线法官仅30余人,还不及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但在以前,不少陪审员虽然也参加案件审理,但总觉得自己是法律门外汉,怕说错话,往往只是简单附和法官的意见。一边是激增的案件数,另一边却是“陪而不审”,人民陪审员成为法庭上的华丽“摆设”。
“要让陪审员真正参与到案件审理中来,并且提升他们参与的积极性,拓展参与的维度。不仅是审判工作,包括案件调解、执行,甚至信访化解,都可以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优势。”同安法院院长廖惠敏告诉记者,该院把人民陪审员对司法工作的全程参与提到了课题的高度,她也亲自参与研讨。
在院长的亲自推动下,很快,一间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布置起来,一套完善的人民陪审员数据库建立起来,一项项陪审行为规范与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场场法律讲座与经验交流会让大家受益匪浅。
“以前听说过‘执行难’,可没亲身参与,还真不知道执行这么难!一边是申请人的催促,另一边是被执行人的抵触,法官在执行中常常要面临被执行人的谩骂、威胁,甚至有被执行人放狗追咬执行法官。这份工作真是不容易啊!”人民陪审员老叶在参与执行冲击行动结束后深有体会地说。
同安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0名,其中,最年长的68岁,最年轻的还不到30岁,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教育、卫生、劳动、金融、妇联、工会、社区、企业等不同领域,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如今,这些不穿法袍的“法官”不仅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更体现了较高的专业素质,实现了从刑事、民事到行政、执行案件,从审判、调解到案件执行的“全参与”,呈现出“面宽量大”的良好态势。
把握结合点
提升法制宣传“正能量”
吴永年是同安区关工委的委员,也是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从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岗位上退休后,老吴还是一刻也闲不下来。“我现在身体还硬朗,还能做点事。”一周里,老吴总有两三天是呆在法院,法院的同志们都笑称他是“编外干警”。
2月20日一大早,“编外干警”的身影又出现在法院立案大厅。原来,今天他要与同安法院刑一庭的法官们一起去做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这样的回访,同安法院已经坚持了5、6个年头。
除了按惯例了解未成年犯的学习生活改造的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纠正他们的不良倾向,法官和陪审员还会给这些孩子们送上精心挑选的图书,带去他们的寄语和家人的叮嘱。
“看到当时审案子的法官,有些孩子会有距离感,回访的效果就会打折扣,人民陪审员就没有这个问题。老吴跟这些孩子总是很聊得来,他很善于倾听孩子的心声,也愿意跟孩子们分享自己的一些经历和看法。”同安法院刑一庭庭长李昌明介绍。
利用陪审员“接地气”的特点,同安法院广泛吸收他们担任“法制宣传员”,参与法制宣传和回访帮教工作,将司法的温暖在潜移默化中播撒在人民群众中间。
沟通是有温度的,回访帮教在法官、人民陪审员与被回访的未成年犯和他们的家长之间搭起了一座“连心桥”。不久前,一名回访对象还专门给刑一庭的法官们和老吴发来短信,主动告诉他们,今年他满十八岁后,想去考本驾驶证,好好学习驾驶技术,将来有个一技之长。
汗水浇出满庭芳。在全院的努力耕耘下,如今同安法院的陪审工作更加有声有色。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指出,“同安法院人民陪审员‘六员合一’机制充分利用了有效资源,取得了显著成效,很值得借鉴”,并要求该经验在厦门全市法院进行调研和推广。
近年来,同安法院结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深挖陪审资源潜能,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法院的“六员合一”作用,构建人民陪审员从审前到判后的司法全程性、常态化参与机制。仅2013年一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就达到1068人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8.54%;成功调解案件156件,标的额达1927万余元;协助法院参与寻找被执行人78人次,监督执行工作31件次;参与法制宣传、回访帮教92人次。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送达方面,该院也进行了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
找准切入点
啃下司法送达“硬骨头”
“‘送达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问题。”据同安法院副院长刘辉煌介绍,“同安辖区面积大,特别是农村、山区还占其中的大部分,在这些地方,门牌缺失、更换不及时、新旧门牌共存等现象大量存在,法院工作人员下乡送达常常需要问路,而被问路者,碍于乡里乡亲的情面,一听是法院的,有的避之唯恐不及,有的当事人亲戚甚至故意指错路。因此,法院送达往往需要多次往返,费时费力又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如何破解送达难题,同安法院想到了人民陪审员。原来,该院40名陪审员中来自各镇街、村居的工作人员就有23名,占总数的57.5%。这些陪审员来自基层,对村居情况、社情民意都很熟悉,在一些敏感、重大案件及当事人难以寻找的案件中,有了他们的参与,极大地提高了送达工作的效率。“在送达的同时,陪审员还能协助法官做好释法说理和审前调解工作,也有利于纠纷的妥善化解。”刘辉煌说。
小洪是一起民间借贷案的书记员,为了把原告起诉状、法院应诉通知书等材料送达被告,她已经两次上门,可都吃了闭门羹,向被告的邻居询问,邻居也都支支吾吾。小洪判断被告应该还在村里,于是,她联系了法院人民陪审员也是该村的副书记老张。老张出马,逮着被告一阵谈心,告诉他“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没两天,被告来法院领取了诉讼材料,更主动联系原告,表达还款意愿,请求延期支付。
2013年底,同安法院在辖区大同街道、五显镇等镇街开展人民陪审员协助参与送达及送达中调解试点工作。因为找好了切入点,人民陪审员参与送达有效整合了司法资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截至目前,人民陪审“送达员”已成功送达重大、敏感案件诉讼文书17件,送达中调解促成纠纷双方达成初步一致意向2件。
明确落脚点
实现审调执行“全参与”
同安法院的收案数连续多年呈上升趋势,目前年均收案约8000件,而一线法官仅30余人,还不及人民陪审员的数量。但在以前,不少陪审员虽然也参加案件审理,但总觉得自己是法律门外汉,怕说错话,往往只是简单附和法官的意见。一边是激增的案件数,另一边却是“陪而不审”,人民陪审员成为法庭上的华丽“摆设”。
“要让陪审员真正参与到案件审理中来,并且提升他们参与的积极性,拓展参与的维度。不仅是审判工作,包括案件调解、执行,甚至信访化解,都可以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优势。”同安法院院长廖惠敏告诉记者,该院把人民陪审员对司法工作的全程参与提到了课题的高度,她也亲自参与研讨。
在院长的亲自推动下,很快,一间专门的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布置起来,一套完善的人民陪审员数据库建立起来,一项项陪审行为规范与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场场法律讲座与经验交流会让大家受益匪浅。
“以前听说过‘执行难’,可没亲身参与,还真不知道执行这么难!一边是申请人的催促,另一边是被执行人的抵触,法官在执行中常常要面临被执行人的谩骂、威胁,甚至有被执行人放狗追咬执行法官。这份工作真是不容易啊!”人民陪审员老叶在参与执行冲击行动结束后深有体会地说。
同安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40名,其中,最年长的68岁,最年轻的还不到30岁,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教育、卫生、劳动、金融、妇联、工会、社区、企业等不同领域,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群众性和广泛性。如今,这些不穿法袍的“法官”不仅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更体现了较高的专业素质,实现了从刑事、民事到行政、执行案件,从审判、调解到案件执行的“全参与”,呈现出“面宽量大”的良好态势。
把握结合点
提升法制宣传“正能量”
吴永年是同安区关工委的委员,也是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从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岗位上退休后,老吴还是一刻也闲不下来。“我现在身体还硬朗,还能做点事。”一周里,老吴总有两三天是呆在法院,法院的同志们都笑称他是“编外干警”。
2月20日一大早,“编外干警”的身影又出现在法院立案大厅。原来,今天他要与同安法院刑一庭的法官们一起去做未成年犯的回访帮教。这样的回访,同安法院已经坚持了5、6个年头。
除了按惯例了解未成年犯的学习生活改造的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纠正他们的不良倾向,法官和陪审员还会给这些孩子们送上精心挑选的图书,带去他们的寄语和家人的叮嘱。
“看到当时审案子的法官,有些孩子会有距离感,回访的效果就会打折扣,人民陪审员就没有这个问题。老吴跟这些孩子总是很聊得来,他很善于倾听孩子的心声,也愿意跟孩子们分享自己的一些经历和看法。”同安法院刑一庭庭长李昌明介绍。
利用陪审员“接地气”的特点,同安法院广泛吸收他们担任“法制宣传员”,参与法制宣传和回访帮教工作,将司法的温暖在潜移默化中播撒在人民群众中间。
沟通是有温度的,回访帮教在法官、人民陪审员与被回访的未成年犯和他们的家长之间搭起了一座“连心桥”。不久前,一名回访对象还专门给刑一庭的法官们和老吴发来短信,主动告诉他们,今年他满十八岁后,想去考本驾驶证,好好学习驾驶技术,将来有个一技之长。
汗水浇出满庭芳。在全院的努力耕耘下,如今同安法院的陪审工作更加有声有色。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指出,“同安法院人民陪审员‘六员合一’机制充分利用了有效资源,取得了显著成效,很值得借鉴”,并要求该经验在厦门全市法院进行调研和推广。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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