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省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成效明显
共执结案件115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449.25万元
2014-03-25 10:25: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山西频道 | 作者:陈伟
  本网日前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最高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山西全省各级法院积极行动,充分利用春节前后的良好时机,多措并举,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157件,执行率41.17%,执行到位标的额7449.25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26.28%。最大限度地服务民生,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山西全省各级法院在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注意把握案件特点,因案施策,抓住春节前后的有利时机,加大执行力度。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具体实行妨碍的人员和单位,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各种手段予以惩治,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坚决依法制裁规避执行的行为。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市区广场的电视屏幕向全社会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依法针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各级法院还与劳动保障等部门多方协作,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与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追讨农民工工资等活动结合起来以加快集中执行活动的进展;对被执行人确无能力履行给付义务、无法执行到位,申请人又特别困难的,各级法院积极与民政部门、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实施救助,通过申请财政拨款、社会组织捐助等途径多方筹措执行救助资金,积极开展救助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山西全省法院在行动期间纳入司法救助200余人次,发放救助金120余万元。大同两级法院执结40余案,司法救助10人,救助金额35万余元。在活动中,全省三级法院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等网络媒体,加强对专项执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对心存侥幸的“老赖”形成了较大的心理压力,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通过宣传,使全社会形成自己履行债务,谴责恶意逃债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执行工作环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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