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两岸临床试验合作
全国人大代表、集美大学校长 苏文金
2014-03-13 14:17:3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建立两岸临床试验合作及临床试验数据互认机制,鼓励大陆与台湾的相关机构及企业在厦门联合举办临床试验中心,开展两岸临床试验合作。在比照药品的有条件放开政策、适当设置相应门槛的前提下,将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权限一步到位下放至厦门市。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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