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应制度化规范化
全国人大代表 金硕仁
2014-03-12 10:29: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孟焕良
  “政府吃官司,只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才能了解到群众真实要求,掌握政府行政的不足,及时堵塞漏洞。”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金硕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八个县市政府已经先后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对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作出了明确规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随着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行政审判事业的发展,行政首长出庭参加诉讼十分必要。”金硕仁说,长期以来,行政首长很少参加行政庭审活动,这不仅制约了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也制约了法院行政审判功能的发挥。

  他认为加快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需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中之重,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及时有效解决行政争议、改善行政和司法环境的必然需要。行政首长出庭参加行政审判活动,是提高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有效形式,也是尊重宪法和法律、尊重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直接体现。”

  “目前各县市的规定不统一,需要国务院出台统一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国家依法行政水平。”金硕仁说,他建议国务院加快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工作。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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