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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公信的有效手段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史小红
2014-03-12 09:57: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俊梅
应该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新媒体建设一直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继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开通“豫法阳光”微博之后,2013年10月,河南高院又开通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将微博、微信、微视三者有机融合起来,打造出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民意沟通的又一个新媒体平台。
别人说不如自己说、先发声好于后发声一直是河南高院党组的一贯主张。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通过什么方式说、以什么样的速度说成为司法公开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问题。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新媒体建设,就是要建立方便快捷的宣传平台,让人民群众更快、更详细、更直接地了解法院工作。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上,很多人大代表说起法院的工作如数家珍,一些艺术家讲起法院工作的艰辛甚至热泪盈眶。这充分说明了司法公开是树立司法公信的有效手段。
别人说不如自己说、先发声好于后发声一直是河南高院党组的一贯主张。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通过什么方式说、以什么样的速度说成为司法公开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问题。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新媒体建设,就是要建立方便快捷的宣传平台,让人民群众更快、更详细、更直接地了解法院工作。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上,很多人大代表说起法院的工作如数家珍,一些艺术家讲起法院工作的艰辛甚至热泪盈眶。这充分说明了司法公开是树立司法公信的有效手段。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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