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钱骗取亲戚签字 涉嫌贷款诈骗被公诉
2014-03-12 09:13: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 作者:姚冬敏 王方晴
只因缺钱花,霍某某骗取堂姐霍某和堂姐夫郭某以及表弟王某的签字,从而骗取银行贷款27万,并将该贷款挥霍。日前,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霍某某涉嫌犯贷款诈骗罪起诉至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霍某某于2008年4月至7月,谎称其公司转移工商登记需要原登记的固定资产所有人郭某、霍某夫妻签字同意,从而骗取了郭某、霍某夫妻二人签字。霍某某后将原属郭某的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表弟王某,后以王某的名义用该房屋作抵押,骗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购房贷款27万元。后被告人霍某某将骗取的银行贷款挥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霍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非法取得的产权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霍某某于2008年4月至7月,谎称其公司转移工商登记需要原登记的固定资产所有人郭某、霍某夫妻签字同意,从而骗取了郭某、霍某夫妻二人签字。霍某某后将原属郭某的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表弟王某,后以王某的名义用该房屋作抵押,骗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购房贷款27万元。后被告人霍某某将骗取的银行贷款挥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霍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非法取得的产权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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