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锋代表:健全地方法规 推进法治建设
2014-03-12 08:54: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孟焕良
“让法治大道畅通无阻,不仅要进一步完善宪法等国家大法,还需要配套健全地方法规,让法治的毛细血管也畅通起来。”
  “让法治大道畅通无阻,不仅要进一步完善宪法等国家大法,还需要配套健全地方法规,让法治的毛细血管也畅通起来。”3月10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小组讨论时,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姜锋建议,给予地方立法权限,通过地方立法来贯彻落实国家大法,加快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谈到法院工作,姜锋告诉记者,过去一年咸阳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放在重要位置,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真正做到了听民之声、便民之举、惠民之实,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西部大开发的桥头堡、未来大西安的核心区,咸阳迎来天时地利人和的新时期,这需要更加扎实有效的政法工作来保驾护航。”姜锋说,要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党委定期研究政法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调研指导政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政法部门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姜锋强调,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秉公办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排除人际关系干扰,保证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法律尊严;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让各个司法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让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行司法公开制度,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和防止、发现、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落实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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