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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工作作风 审案不超时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总商会副会长 刘桂凤
2014-03-11 14:43: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春雨
在与法院的联系中,我感到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程序公正,特别是审案不超时。有句法谚说“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办案超时反映出审限意识不强、审限管理不严、作风拖拉、心里没有群众等问题。作为法院就是要把审判效率摆在与审判质量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
2013年,吉林高院着力强化法官审限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加强审限监控和均衡结案。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和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调卷的期限、流程等制度,解决不按时报送卷宗或拖延报送卷宗的问题。
实行临近审限提示制度,超期实时督办。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并在每季度汇总,定期通报,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个审判人员、每个审判业务庭、每个法院结案均衡。
同时加强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跟踪督办,建立管理台账,加强调度和督导,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
2013年,吉林高院决定对符合民事再审立案条件的案件,实行敞开收案制度,全年法定内结案率为91.93%,没有一起违法超审限案件。
2014年初,吉林法院提出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体,以扎实开展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集中整治高高在上、冷硬横推、久拖不决等作风上的问题。
2013年,吉林高院着力强化法官审限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加强审限监控和均衡结案。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和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调卷的期限、流程等制度,解决不按时报送卷宗或拖延报送卷宗的问题。
实行临近审限提示制度,超期实时督办。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并在每季度汇总,定期通报,最大限度地确保每个审判人员、每个审判业务庭、每个法院结案均衡。
同时加强对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跟踪督办,建立管理台账,加强调度和督导,促进办案效率的提高。
2013年,吉林高院决定对符合民事再审立案条件的案件,实行敞开收案制度,全年法定内结案率为91.93%,没有一起违法超审限案件。
2014年初,吉林法院提出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体,以扎实开展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集中整治高高在上、冷硬横推、久拖不决等作风上的问题。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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