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审判质量 判案不出错
全国人大代表、红嘴集团总裁 卢志民
2014-03-11 14:36:1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春雨
  吉林高院在全省法院率先提出和实行“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法官不出事”,这种做法非常好。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要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这是广大人民群众心里的期盼。

  2013年,吉林高院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法院立案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审判工作的意见》,完善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着力建立健全合议庭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加大对生效案件发改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执行标的到位率等若干项重点指标的监控力度,确保做到“判案不出错”。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吉林高院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被最高人民法院发回、指令再审、不予核准等六类963件重点案件逐一进行质量评查,严格案件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功审理“周喜军盗车杀婴案”、“中学生砍手案”等一批在全国和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及“购房网侵权纠纷案”等一大批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同时进一步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制度,延边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96.56%,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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