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有血有肉有灵魂
凌解放(二月河)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作协名誉主席
2014-03-11 09:11: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法官要“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我看,法官不光要有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有血有肉有灵魂,要怀有对别人和自己生命的珍惜,具有爱护生命的大情怀。

  有很多文学名著,都反映了司法者在坚守法律原则与基本人性之间的碰撞悲剧,这说明法官不应成为执法机器,而要有深沉的人文情结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我国有长达数千年的封建“人治”历史,现在要建设法治中国,意义重大,道路艰辛。我们所从事的是革命性的工作,这个工作在历史上没有先例,没有人能给我们导引。一方面需要自己揣摩,一方面要把西方和国外先进的法治理念拿过来,进行研究、分析,变成适合我们自己的东西。这需要全体国民的努力,不单纯是政治家、社会学家的问题。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希望法院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封建社会,司法机关叫衙门,现在我们叫人民法院,好就好在人民二字。一是不再高高在上盛气凌人;二是真心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并能给予回应。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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