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构建被执行人信息共享平台 破解法院执行难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青海省委专职副主委 程苏
2014-03-10 10:26: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直接影响法律权威。在执行程序中能否通过有效途径切实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直接关乎申请人债权的实现。为此,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开始施行《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院将与银行建立网络专线,共享被执行人信息,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行效率。

  有效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最大限度保证有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执行对破解执行难问题具有积极意义,特此建议:

  一是对拒不履行债务者的相关信息,输入社会个人信用信息公共查询系统,一旦进入系统,将受到使用钱财等方面的种种限制。凡因违反规定进入被执行人信息管理系统的,以故意妨碍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罪,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并限制其高消费(购买高档轿车、高档住宅、家电设备及高消费娱乐等)。这样,可以使其中有偿债能力而逃避履行债务者,迫于进网产生的信誉压力,及早履行债务而换取消除登记。

  二是被执行人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由法院组织建立,向社会公开,并与公安机关、机场、银行等组织联网,对其执行过程实行步步监控,当事人均可以凭借案号对自己案件的执行情况在系统中查询。以此强化监管方式,使得执行更为透明化,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是将被执行人信息平台与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相结合。为防范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民事诉讼法中新增了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规定。但是,防范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需要公安机关、金融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及时配合,若法院按照普通方式办理财产的查找、查封、冻结等措施,必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很有可能输在与被执行人“赛跑”的过程中,因此,有必要将被执行人信息平台与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相结合,缩短过去层层审核汇报时间。以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当事人可在网络上提供相关证据资料,通过审核直接与相关单位机关联系。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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