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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打造美丽天津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包景岭
2014-03-10 10:24: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美丽天津建设”是天津市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天津高院找准审判工作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结合点,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采取扎实有效的实际举措。
2013年以来,天津各级法院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污染类犯罪,妥善化解环境污染纠纷,共审结上述案件60件,审理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房屋征收等案件484件。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重大环境污染索赔案件工作机制,助推天津绿化、美化、净化工程深入实施。
2013年8月,天津高院制定出台《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20条;同年12月,又颁布实施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2条。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了天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保障和服务美丽天津建设增添了新的亮色。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包景岭:
我对美丽天津建设非常关注,对天津法院严格执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海洋、水源地、大气污染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表示赞赏。建议大幅提高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适当简化执法程序,缩短处罚的周期。
2013年以来,天津各级法院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污染类犯罪,妥善化解环境污染纠纷,共审结上述案件60件,审理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涉及的房屋征收等案件484件。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重大环境污染索赔案件工作机制,助推天津绿化、美化、净化工程深入实施。
2013年8月,天津高院制定出台《为美丽天津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的实施意见》20条;同年12月,又颁布实施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2条。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了天津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保障和服务美丽天津建设增添了新的亮色。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包景岭:
我对美丽天津建设非常关注,对天津法院严格执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对海洋、水源地、大气污染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表示赞赏。建议大幅提高违法企业的处罚额度,适当简化执法程序,缩短处罚的周期。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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