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比我建议的更有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 邓辉
2014-03-10 09:44: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孟焕良
建议名称:《关于全面建立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的建议》 建议人:邓辉(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
  “法院在司法公开上迈出的步伐比我建议的要更大更有力度。”3月6日,和邓辉谈起去年那份广受媒体关注的全面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的建议时,他很是欣慰地说:“随着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建议变成现实,公开成为推动公正司法成本最低的渠道和方式。”

  作为法学教授,邓辉一直密切关注司法发展进程。“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文书可以在网上公开后,河南、北京、上海等一些省市开始试行,但各地法院推行进度迥异,公开范围和对象亦不尽相同,影响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对于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作用的发挥。”他这才以代表身份建言,由中央财政提供经费保障,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要求各级法院实施全面上网公开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文书上网公开工作,还加强合并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为法院工作一大亮点,“公开扩大到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流程和环节,接受全体人民监督,倒逼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非常务实,抓到了点子上,使法院力量更能集中做好关键事情。”

  具体到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这也是司法公开核心内容。”邓辉说,“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得在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之外对这项工作设置任何障碍,不允许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等选择性公开。当然,这是一项史无前例的浩大工程,我经常到网上去看,全国各地法院执行情况不太平衡,有的地方公开多一些,有些地方少一些,这可能仍要继续加大力度,实现文书上网的规模和层次。”

  对于文书上网的前景,邓辉满是憧憬和信心:“把裁判文书晒在阳光下,人民可以通过全国统一平台查询到有关案件裁判文书,对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的有效行使都是有帮助的。不仅有助于督促法官时刻保持在网民围观下办案的谨慎和客观,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司法公正,而且对于法学研究来说意义重大,有了这个海量的裁判文书数据库,法学教育研究能更接地气,实行案例教学,缩小学院派与实务界的差距,我想那时中国法学教育肯定能更上一个台阶。”

  目前,裁判文书上网经费作为各级法院业务经费,主要还是由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邓辉相信,随着全国统一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建立和运行,作为服务于全社会的工程,其经费最终将纳入中央或省级财政保障的范畴,以充分保障文书上网公开的经费。
责任编辑: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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