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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金记委员:加快制定《消费品安全法》
2014-03-09 13:53:0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何欣荣 仇逸
去年以来,我国发生多起消费品安全事故,如洗衣机绞死女童、汽车天窗卡死儿童等。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徐金记说,我国应尽快制订《消费品安全法》,实现从“质量监管”到“安全监管”的转变,减少和防止消费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徐金记介绍,我国现有的对于规范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涉及范围交叉、未能区分产品一般特性和安全特性等问题,影响了整体监管效能的发挥。
通常情况下,产品符合一定标准,就视为质量合格。但质量合格的产品在使用中也可能发生危险。因此,消费品安全是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对消费品提出的更高要求。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消费品安全法律,甚至连行政法规都没有。”徐金记说。制定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以美国为例,自1972年颁布《消费品安全法》后,40年来由消费品引发的伤亡事故下降30%。
去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启动《消费品安全法》的立法研究工作。徐金记建议,应对其中的制度性问题予以明确。比如,实行严格的消费品安全责任。对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由于产品缺陷主要产生于制造过程,法律应赋予销售者向制造者追偿的权利。
此外,还要转变政府职能,对质监、食药监和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责任进行统一梳理与分配,真正发挥监管合力。为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还可以确立专门的检验仲裁渠道,为消费者因缺陷产品受到损害提起仲裁、诉讼提供有效帮助,降低维权成本。
徐金记介绍,我国现有的对于规范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涉及范围交叉、未能区分产品一般特性和安全特性等问题,影响了整体监管效能的发挥。
通常情况下,产品符合一定标准,就视为质量合格。但质量合格的产品在使用中也可能发生危险。因此,消费品安全是在质量合格的前提下,对消费品提出的更高要求。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消费品安全法律,甚至连行政法规都没有。”徐金记说。制定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以美国为例,自1972年颁布《消费品安全法》后,40年来由消费品引发的伤亡事故下降30%。
去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启动《消费品安全法》的立法研究工作。徐金记建议,应对其中的制度性问题予以明确。比如,实行严格的消费品安全责任。对销售者适用严格责任,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由于产品缺陷主要产生于制造过程,法律应赋予销售者向制造者追偿的权利。
此外,还要转变政府职能,对质监、食药监和检验检疫等部门的责任进行统一梳理与分配,真正发挥监管合力。为鼓励消费者依法维权,还可以确立专门的检验仲裁渠道,为消费者因缺陷产品受到损害提起仲裁、诉讼提供有效帮助,降低维权成本。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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