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雪峰委员:
让司法公开的阳光更灿烂
2014-03-08 13:29:33 |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巩育华 虞金星
  前不久,我国开始实施裁判文书上网,接受公众监督,这是司法公开的一个进步。

  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质量,不仅应公布判决文书,还应该把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的观点和辩护观点一并公开,法院对是否采纳各方观点说明理由,这样的司法公开更让人信服。此外,有些案件办理“审而不判、判而不审”,一线承办的检察官、法官不能最终决定某案件如何处置,而是由上级的检委会、审委会作出决定。当上级处理决定和承办人意见相左时,谁来承担责任,这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否则,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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