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民心 保民生 解民忧
——广东省梅州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掠影
2014-03-06 16:56: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黄义涛 温英
日前,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一位阿姨手里拿着厚厚一叠钱,在认真地点算着,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神情。当问及她现在心情怎样时,她高兴地说:“当然高兴了,多亏了法院我才能领回工资,”她笑着扬了扬手里的钞票,“你看,这钱还是崭新的呢!”
系民心,精心部署迅速行动
陈某等38名工人是梅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人,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从2013年8月起开始拖欠工人工资25万多元。经过仲裁后,因公司没有自觉履行仲裁裁决,陈某等人于日前向梅县区法院申请执行。接到申请后,法院快速启动了涉民生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机制,在10天内将款项成功执行到位,并逐一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工人们怀着感激的心情向法院赠送了“情系民工”锦旗。
据了解,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全面部署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梅州中院迅速行动,把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行动之一,迅速成立专项小组,进行具体部署。梅州中院院长刘思彬强调,涉民生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要尽最大努力执行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梅州两级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对本单位未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摸底统计,共清理出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146件。两级法院逐案做好台帐,详细登记案件基本情况,将排查出的案件分包到执行小组,具体包案到执行人员。执行人员认真做好执行前期准备工作,详细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自去年12月起,梅州两级法院对涉民生系列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实现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两级法院通过分类执行、“四查一告”等方式,利用假日执行、夜间执行、蹲点守候等多种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依法拘留抗拒执行被执行人2人,列入征信黑名单58人。采取强制措施后,2名案件当事人都主动履行了义务。如今,梅州两级法院在活动过程中共执结完毕142件,执行到位资金高达310万多元。
保民生,尽最大限度实现权益
今年1月22日,该市梅江区法院将依法变卖梅州市某陶瓷有限公司的瓷砖所得81万元用于支付公司工人的工资。陶瓷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拖欠了281名工人的工资。工人诉至梅江区法院。由于难以整体拍卖,为了尽快变现,该院大胆探索,依照相关法律,对瓷块进行分拆,以零售散卖的方式变卖。开始时销售情况并不理想,这时,法院主动联络媒体,经电视、报纸等平台报导,瓷砖销售火爆,所得款项大增,终于让281名工人拖欠工资有了着落,赶在春节前筹得81万元,支付完该公司工人的工资。
梅州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措施,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有财产线索的案件进行查控;与金融、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建立黑名单联动机制,尽可能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的行为,努力兑现执行债权,及时执行到位并发放执行款,特别是在春节前后集中执结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确保涉案农民工、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在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梅州两级法院还通过实施司法救助、下乡送温暖等多种形式开展司法拜年活动,共为116宗执行案件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救助金额138万元。其中梅州中院在春节前为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争取了16万元的司法救助。
解民忧,营造声势让老赖无处可藏
为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打消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梅州两级法院主动联系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等先后开展了多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集中宣传活动,既扩大执行声势,又充分运用舆论手段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同时通过官方微博对执行情况、集中发放过程进行直播,引来网民一片叫好。1月15日,梅县区法院在向梅州某能源有限公司109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工资款89万多元时,南方日报、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等媒体纷纷进行报道。同时,梅州日报刊发了《判决后赖债不还 我市41名“老赖”被列入黑名单》一文,第二天又刊登了评论文章,对失信者形成了高压态势。报道后不久,丰顺一名“老赖”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协商还款事项。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梅州中院及8个基层法院邀请报纸、电视等媒体先后对涉及429名农民工的案件先后进行了6次集中宣传报道,先后在中央级、省级及市级媒体刊发15篇次,促使被执行人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自动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这次法院是动真格的了,不履行看来是躲不过去了。”得知梅州法院系统正在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王某主动来到法院将11万元执行款交到法官手中。
梅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杨苑岳告诉笔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调动各方力量,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通过“黑名单”征信系统,依法使用执行强制措施,加强人力物力资源保障,加强舆论宣传,结合本市执行工作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
系民心,精心部署迅速行动
陈某等38名工人是梅州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人,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从2013年8月起开始拖欠工人工资25万多元。经过仲裁后,因公司没有自觉履行仲裁裁决,陈某等人于日前向梅县区法院申请执行。接到申请后,法院快速启动了涉民生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机制,在10天内将款项成功执行到位,并逐一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工人们怀着感激的心情向法院赠送了“情系民工”锦旗。
据了解,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全面部署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梅州中院迅速行动,把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行动之一,迅速成立专项小组,进行具体部署。梅州中院院长刘思彬强调,涉民生案件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要尽最大努力执行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梅州两级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对本单位未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摸底统计,共清理出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146件。两级法院逐案做好台帐,详细登记案件基本情况,将排查出的案件分包到执行小组,具体包案到执行人员。执行人员认真做好执行前期准备工作,详细了解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自去年12月起,梅州两级法院对涉民生系列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优先执行、快速执行工作机制,实现民生案件的快立、快执、快结。两级法院通过分类执行、“四查一告”等方式,利用假日执行、夜间执行、蹲点守候等多种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活动期间,共依法拘留抗拒执行被执行人2人,列入征信黑名单58人。采取强制措施后,2名案件当事人都主动履行了义务。如今,梅州两级法院在活动过程中共执结完毕142件,执行到位资金高达310万多元。
保民生,尽最大限度实现权益
今年1月22日,该市梅江区法院将依法变卖梅州市某陶瓷有限公司的瓷砖所得81万元用于支付公司工人的工资。陶瓷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拖欠了281名工人的工资。工人诉至梅江区法院。由于难以整体拍卖,为了尽快变现,该院大胆探索,依照相关法律,对瓷块进行分拆,以零售散卖的方式变卖。开始时销售情况并不理想,这时,法院主动联络媒体,经电视、报纸等平台报导,瓷砖销售火爆,所得款项大增,终于让281名工人拖欠工资有了着落,赶在春节前筹得81万元,支付完该公司工人的工资。
梅州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措施,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有财产线索的案件进行查控;与金融、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建立黑名单联动机制,尽可能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的行为,努力兑现执行债权,及时执行到位并发放执行款,特别是在春节前后集中执结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确保涉案农民工、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在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梅州两级法院还通过实施司法救助、下乡送温暖等多种形式开展司法拜年活动,共为116宗执行案件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救助金额138万元。其中梅州中院在春节前为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争取了16万元的司法救助。
解民忧,营造声势让老赖无处可藏
为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打消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侥幸心理,梅州两级法院主动联系媒体,通过报纸、电视等先后开展了多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集中宣传活动,既扩大执行声势,又充分运用舆论手段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同时通过官方微博对执行情况、集中发放过程进行直播,引来网民一片叫好。1月15日,梅县区法院在向梅州某能源有限公司109名农民工发放被拖欠工资款89万多元时,南方日报、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等媒体纷纷进行报道。同时,梅州日报刊发了《判决后赖债不还 我市41名“老赖”被列入黑名单》一文,第二天又刊登了评论文章,对失信者形成了高压态势。报道后不久,丰顺一名“老赖”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协商还款事项。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梅州中院及8个基层法院邀请报纸、电视等媒体先后对涉及429名农民工的案件先后进行了6次集中宣传报道,先后在中央级、省级及市级媒体刊发15篇次,促使被执行人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自动到法院履行了判决义务。“这次法院是动真格的了,不履行看来是躲不过去了。”得知梅州法院系统正在开展集中执行活动,王某主动来到法院将11万元执行款交到法官手中。
梅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杨苑岳告诉笔者,“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调动各方力量,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通过“黑名单”征信系统,依法使用执行强制措施,加强人力物力资源保障,加强舆论宣传,结合本市执行工作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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