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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张掖市远达建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票据纠纷案
2014-03-03 09:55:20
【案情简介】2012年7月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取得收款人为张掖市远达建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达公司)的空白背书银行承兑汇票两张,投资公司在汇票背书栏填写自己的名称,并委托银行托收。由于两张票据被除权判决宣告无效,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除权判决,并确认其为票据最后权利人。
一审法院认为不能认定投资公司系合法持票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票据背书连续,投资公司能够证明其与前手之间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故认定投资公司是合法持票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票据除权判决;改判确认投资公司为涉案票据权利人。
【法官点评】本案的审理维护了善意票据受让人的合法权利,保障了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由于前一时期金融机构出现“钱荒”现象,与此相对应的商事纠纷案件大量出现,审理好这些案件,对于促进资本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加快金融市场深度融合,保障社会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本案的处理也为全省法院今后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借鉴。
一审法院认为不能认定投资公司系合法持票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票据背书连续,投资公司能够证明其与前手之间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故认定投资公司是合法持票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票据除权判决;改判确认投资公司为涉案票据权利人。
【法官点评】本案的审理维护了善意票据受让人的合法权利,保障了票据的正常流通和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由于前一时期金融机构出现“钱荒”现象,与此相对应的商事纠纷案件大量出现,审理好这些案件,对于促进资本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加快金融市场深度融合,保障社会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本案的处理也为全省法院今后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借鉴。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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