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兰州市交通局局长颜承鲁受贿案
2014-03-03 09:48:55
  【案情简介】被告人颜承鲁利用担任兰州市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公路改建工程、调动工作、承租房屋、广告牌位等方面谋取利益,或以逢年过节的名义,索取、收受兰州奔马汽车出租公司、甘肃奔腾广告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及金某某、徐某某、吴某某、时某某等个人人民币共计1033.8万元、2万英镑。案发后,追回804.1628万元。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官点评】兰州交通系统窝案,以被告人颜承鲁的宣判暂告一段落。颜承鲁作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利用职权,公然私自占有出租车经营权指标,以转让形式“出售”给兰州奔马汽车出租公司,以权易钱。其受贿犯罪手段隐蔽,单笔受贿数额高达720万元,案件牵扯面广,有案中案情形。人民法院对其的判决,向社会宣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惩贪腐犯罪的决心,警示贪腐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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