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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法院司法社工参加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纪实
2014-02-25 08:40: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频道 | 作者:马婧怡
有人说法律是冰冷的,但少年法官却拥有世界上最无私与博爱的笑容;有人说法律是残酷的,但在条框架构的背后却有无数人为挽救失足少年付出他们无悔的青春。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上活跃着这样一群人:他们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却依旧每天奔波于各大看守所和社区街道;他们不是法院工作人员却在案件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就是门头沟法院委托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社会调查和判后帮教工作的专业司法社工。
为提高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专业性,将社会调查的适用范围拓展到非门头沟籍的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实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平等保护,门头沟法院于2010年与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合作,将专业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带入了一个新阶段。
2014年,在我国少年法庭成立30周年之际,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主办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例”的征集评选,门头沟法院未审庭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引入专业社工调查制度”被评为“制度创新事例”。
母爱亲情:妈妈你在哪?
几乎在每一个罪错未成年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问题父母,小立志的家庭也不例外,或者说,他的身世听起来让人更加心酸。
小立志家住在河北农村,母亲年轻时被拐卖到他们村与其父亲生下了小立志,但是被拐卖的痛楚使母亲对这个家庭没有半分的亲情,终于在他八岁时,母亲逃回老家从此杳无音讯。破败的家中只剩下父子二人相依为命,小立志的父亲因小儿麻痹后遗症导致肢体残疾,只能靠务农和打零工贴补家用,因自身文化程度有限加上窘迫的经济条件使得父亲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小立志进行教育,这导致小立志性格内向不善言谈,缺乏正确的行为规范指引,早早就辍学打工,走上了背井离乡赚钱养家的道路。
来到北京后,由于没有文化也无一技之长,小立志能够赚得的辛苦钱相当有限,也仅限于养活自己,更没有时间、精力及能力去学点儿什么提升自己。就这样,小立志在北京不好不坏地渡过了一年的时光。2011年春节后,在同乡的介绍下,立志到一个砂石料厂上班,做砂石料的计数工作。4月9日那天,老板带着他们十几个人到一个工地买石料,由于和对方就买卖问题没有谈拢,在钟某的纠集下,立志伙同王某、陈某等人持砍刀等物品对该公司员工进行追打,抢走石料125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750元。被抓后,小立志反思自己糊里糊涂犯罪的原因都是由于自己没读过什么书,不懂法律,知道有抢劫罪,但是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就是抢劫,“当时老板就说让我们上山一起去搬石料,我就跟着去了,后来跟人打起来了,我也不清楚什么原因就跟着上了”。
面对法官的时候,小立志哭了,这个坚强的男孩在这一刻流下了辛酸和悔恨的泪水。当别的孩子正享受人生的花季雨季时,他已早早地背上了生活的重担;当别的孩子正在父母的呵护下享受家庭的温暖时,他却必须接受母亲的不告而别,他不是不想上进,但生活过早地让这个孩子承受了太多本不应属于他的痛苦,当面对看守所中那四四方方、灰沉沉的天空时,他反复问自己,我的人生到底还要经历多少波折,以后的路在哪儿……
司法社工:让我走近你
在提审被告人小立志后,本案的承办法官思考了许久,没有母亲的爱护,没有家庭的支持,这个孩子已经太苦了,这次犯罪可能会成为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要么就此沉沦自暴自弃,要么……自强。承办法官决定为小立志委托司法社工,并将小立志的情况与司法社工反复沟通,希望能从更多的角度了解和帮助这个孩子。为寻找更多对小立志有利的判后帮教条件,承办法官与司法社工先后两次前往河北到小立志的邻居家、村委会、派出所了解情况,得知小立志以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孩子,没有前科劣迹,邻居和村委会干部还夸他照顾生病的父亲,是个孝顺的孩子。随后,法官又与小立志的父亲和表叔进行了沟通。小立志的父亲表示他今后会尽量多关心孩子,但身患疾病可能会力不从心。小立志的表叔表示,以前自己在生活中尽量给小立志家一些经济上的帮助,但是觉得小立志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管深了不太合适。自从小立志出事后,他看到法院为了挽救孩子两次不远千里到家里来了解情况,还为孩子委托司法社工,自己很受感动,以后,一定会帮着小立志的父亲把孩子管起来,保证给小立志在当地找个稳定的工作,承担起帮教小立志的责任。
在细致的调查走访后,司法社工向法院撰写4000余字的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报告除了对小立志从成长经历、个体状况、家庭及社会关系进行了详细表述,更是从小立志回归社会情况、综合评估意见及帮教矫正建议进行了细致分析。司法社工在调查报告中指出导致其实施此次犯罪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思维及行为方式不成熟,缺乏预判断能力和经验;二是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的缺失;三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交往及朋辈关系。调查报告中还指出,对于回归社会小立志本人对未来缺乏明确的发展规划并存在一定担忧,担心自己受过刑事处罚后会被别人“另眼相看”,但仍然有强烈的回归社会的意愿,希望以后能够好好工作赡养父亲。同时,小立志的家庭对其回归社会及家庭的接受度较高,其父亲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小立志的教育,多与孩子沟通,其表叔表示今后孩子回家了会帮小立志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司法社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与小立志建立起深厚的情感,他本人对司法社工也相当接受和认可,司法社工可以在判后帮教工作中帮助他树立正确的行为习惯和社会规范的认识。
少年法官:让我们助你再次起航
拿到这份沉甸甸的调查报告,承办法官再次陷入沉思,检察院对小立志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一至二年,且不适用缓刑,但小立志此次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程度并不深,有良好的悔罪表现,能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其家庭也能够为其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适用缓刑能更好的帮助这个孩子成长,也更符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方针。为此,合议庭合议后最终对小立志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宣判后,承办法官与司法社工到看守所去接他,从看守所走出的那一刻小立志哭了,他一下子跪在承办法官面前,用最原始也是最本能的方式向承办法官和司法社工表示他的谢意和内心的激动。
故事到这里还远没有结束,司法社工在调查报告中承诺过会在判后帮教工作中帮助小立志顺利回归社会,那并不仅仅是一个承诺。2012年8月的一天,在河北某个偏僻的小山村来了这样一群人,他们带来了生活用品,带来了励志书籍,还带来了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那一天是小立志十八周岁的生日,门头沟法院未审庭的法官和司法社工来给小立志过他眼中第一个真正的生日并为他举办了一个庄严而温馨的成人仪式,小立志面对国旗高声宣誓,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人,要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小立志感动的说,决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回报法官和司法社工对他的关心与帮助。
专家点评:
门头沟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中引入专业司法社工不仅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同时获得广泛的媒体关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中国新闻》、《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日报》、《中国教育报》、《法治中国传媒》、《法制晚报》等中央、省市媒体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等网络媒体均对该工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报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力认为:将专业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有利于正确量刑、顺利开展庭审和实施判后帮教,体现出审判的个性化和人性化。
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席小华说,社工学是一门专业的研究学科,专业司法社工全部都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作为一名司法社工必须学习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等多方面的基础知识,训练走近他人、打开他人心扉的技能和技巧,同时还要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开展社会调查时,他们会采取当面交流、问卷调查、小组评估等多种调查方法,每一份调查报告都会通过对风险因素及有利因素的综合考察,对未成年被告人再犯可能性做出评估,对法官量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由于司法社工系中立第三方,以前与未成年被告人不曾有过任何接触,因此在做出事实判断时不容易受到未成年被告人亲友的主观影响,使调查结果更加接近客观真实。此外,除未成年被告人本人及其父母外,司法社工调查的对象往往还会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兄弟姐妹、同学、邻居、朋友,甚至是同案的其他被告人,这样可以对在不同人员、不同时间内的调查结果之间进行相互印证,以提高调查结论的真实性。同时,司法社工还不受地区限制,可以对于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和京籍其他区县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弥补区域空白。
为提高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专业性,将社会调查的适用范围拓展到非门头沟籍的涉案未成年被告人,实现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平等保护,门头沟法院于2010年与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合作,将专业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带入了一个新阶段。
2014年,在我国少年法庭成立30周年之际,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主办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制度创新事例”的征集评选,门头沟法院未审庭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引入专业社工调查制度”被评为“制度创新事例”。
母爱亲情:妈妈你在哪?
几乎在每一个罪错未成年人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问题父母,小立志的家庭也不例外,或者说,他的身世听起来让人更加心酸。
小立志家住在河北农村,母亲年轻时被拐卖到他们村与其父亲生下了小立志,但是被拐卖的痛楚使母亲对这个家庭没有半分的亲情,终于在他八岁时,母亲逃回老家从此杳无音讯。破败的家中只剩下父子二人相依为命,小立志的父亲因小儿麻痹后遗症导致肢体残疾,只能靠务农和打零工贴补家用,因自身文化程度有限加上窘迫的经济条件使得父亲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对小立志进行教育,这导致小立志性格内向不善言谈,缺乏正确的行为规范指引,早早就辍学打工,走上了背井离乡赚钱养家的道路。
来到北京后,由于没有文化也无一技之长,小立志能够赚得的辛苦钱相当有限,也仅限于养活自己,更没有时间、精力及能力去学点儿什么提升自己。就这样,小立志在北京不好不坏地渡过了一年的时光。2011年春节后,在同乡的介绍下,立志到一个砂石料厂上班,做砂石料的计数工作。4月9日那天,老板带着他们十几个人到一个工地买石料,由于和对方就买卖问题没有谈拢,在钟某的纠集下,立志伙同王某、陈某等人持砍刀等物品对该公司员工进行追打,抢走石料125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750元。被抓后,小立志反思自己糊里糊涂犯罪的原因都是由于自己没读过什么书,不懂法律,知道有抢劫罪,但是不知道自己这种行为就是抢劫,“当时老板就说让我们上山一起去搬石料,我就跟着去了,后来跟人打起来了,我也不清楚什么原因就跟着上了”。
面对法官的时候,小立志哭了,这个坚强的男孩在这一刻流下了辛酸和悔恨的泪水。当别的孩子正享受人生的花季雨季时,他已早早地背上了生活的重担;当别的孩子正在父母的呵护下享受家庭的温暖时,他却必须接受母亲的不告而别,他不是不想上进,但生活过早地让这个孩子承受了太多本不应属于他的痛苦,当面对看守所中那四四方方、灰沉沉的天空时,他反复问自己,我的人生到底还要经历多少波折,以后的路在哪儿……
司法社工:让我走近你
在提审被告人小立志后,本案的承办法官思考了许久,没有母亲的爱护,没有家庭的支持,这个孩子已经太苦了,这次犯罪可能会成为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要么就此沉沦自暴自弃,要么……自强。承办法官决定为小立志委托司法社工,并将小立志的情况与司法社工反复沟通,希望能从更多的角度了解和帮助这个孩子。为寻找更多对小立志有利的判后帮教条件,承办法官与司法社工先后两次前往河北到小立志的邻居家、村委会、派出所了解情况,得知小立志以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孩子,没有前科劣迹,邻居和村委会干部还夸他照顾生病的父亲,是个孝顺的孩子。随后,法官又与小立志的父亲和表叔进行了沟通。小立志的父亲表示他今后会尽量多关心孩子,但身患疾病可能会力不从心。小立志的表叔表示,以前自己在生活中尽量给小立志家一些经济上的帮助,但是觉得小立志毕竟不是自己的孩子,管深了不太合适。自从小立志出事后,他看到法院为了挽救孩子两次不远千里到家里来了解情况,还为孩子委托司法社工,自己很受感动,以后,一定会帮着小立志的父亲把孩子管起来,保证给小立志在当地找个稳定的工作,承担起帮教小立志的责任。
在细致的调查走访后,司法社工向法院撰写4000余字的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报告除了对小立志从成长经历、个体状况、家庭及社会关系进行了详细表述,更是从小立志回归社会情况、综合评估意见及帮教矫正建议进行了细致分析。司法社工在调查报告中指出导致其实施此次犯罪行为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思维及行为方式不成熟,缺乏预判断能力和经验;二是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的缺失;三是缺乏良好的社会交往及朋辈关系。调查报告中还指出,对于回归社会小立志本人对未来缺乏明确的发展规划并存在一定担忧,担心自己受过刑事处罚后会被别人“另眼相看”,但仍然有强烈的回归社会的意愿,希望以后能够好好工作赡养父亲。同时,小立志的家庭对其回归社会及家庭的接受度较高,其父亲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小立志的教育,多与孩子沟通,其表叔表示今后孩子回家了会帮小立志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司法社工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与小立志建立起深厚的情感,他本人对司法社工也相当接受和认可,司法社工可以在判后帮教工作中帮助他树立正确的行为习惯和社会规范的认识。
少年法官:让我们助你再次起航
拿到这份沉甸甸的调查报告,承办法官再次陷入沉思,检察院对小立志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一至二年,且不适用缓刑,但小立志此次违法犯罪的主观恶性程度并不深,有良好的悔罪表现,能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其家庭也能够为其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适用缓刑能更好的帮助这个孩子成长,也更符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方针。为此,合议庭合议后最终对小立志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宣判后,承办法官与司法社工到看守所去接他,从看守所走出的那一刻小立志哭了,他一下子跪在承办法官面前,用最原始也是最本能的方式向承办法官和司法社工表示他的谢意和内心的激动。
故事到这里还远没有结束,司法社工在调查报告中承诺过会在判后帮教工作中帮助小立志顺利回归社会,那并不仅仅是一个承诺。2012年8月的一天,在河北某个偏僻的小山村来了这样一群人,他们带来了生活用品,带来了励志书籍,还带来了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那一天是小立志十八周岁的生日,门头沟法院未审庭的法官和司法社工来给小立志过他眼中第一个真正的生日并为他举办了一个庄严而温馨的成人仪式,小立志面对国旗高声宣誓,要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的人,要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小立志感动的说,决不辜负大家的期望,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回报法官和司法社工对他的关心与帮助。
专家点评:
门头沟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中引入专业司法社工不仅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同时获得广泛的媒体关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中国新闻》、《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日报》、《中国教育报》、《法治中国传媒》、《法制晚报》等中央、省市媒体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等网络媒体均对该工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报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力认为:将专业司法社工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有利于正确量刑、顺利开展庭审和实施判后帮教,体现出审判的个性化和人性化。
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席小华说,社工学是一门专业的研究学科,专业司法社工全部都具有国家认可的资质,作为一名司法社工必须学习社会学、心理学、犯罪学等多方面的基础知识,训练走近他人、打开他人心扉的技能和技巧,同时还要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开展社会调查时,他们会采取当面交流、问卷调查、小组评估等多种调查方法,每一份调查报告都会通过对风险因素及有利因素的综合考察,对未成年被告人再犯可能性做出评估,对法官量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同时,由于司法社工系中立第三方,以前与未成年被告人不曾有过任何接触,因此在做出事实判断时不容易受到未成年被告人亲友的主观影响,使调查结果更加接近客观真实。此外,除未成年被告人本人及其父母外,司法社工调查的对象往往还会涉及未成年被告人的兄弟姐妹、同学、邻居、朋友,甚至是同案的其他被告人,这样可以对在不同人员、不同时间内的调查结果之间进行相互印证,以提高调查结论的真实性。同时,司法社工还不受地区限制,可以对于外地来京未成年人和京籍其他区县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弥补区域空白。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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