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人均用地目标严控在100平方米以内
2014-02-20 10:54:06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王立彬
国土资源部19日重申,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全国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目标将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将把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各地要加大管控力度,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地必须强化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不得通过预审。非农业建设项目尽量避让水田、水浇地等优质耕地。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审查,将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作为通过预审必备条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批次用地,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控制发展规模的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目标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从城市人口500万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开始,由大到小、由近及远,加快全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增设永久保护标志牌。按照耕地质量等别从高到低的顺序,城镇、村庄周边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等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等,必须划定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
据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由于长期“摊大饼”,城市大广场、大马路等铺张浪费惊人,城市土地闲置严重,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用地面积早已超过国家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目标30%左右,大大高于发达经济体人均城市用地水平。对人多地少、优质耕地稀缺的我国来说,城市外延式扩张已成为国情不堪承受之重。
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将把保护耕地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全面强化规划统筹、用途管制、用地节约和执法监管,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各地要加大管控力度,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严格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重点控制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地必须强化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不得通过预审。非农业建设项目尽量避让水田、水浇地等优质耕地。严格耕地占补平衡审查,将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作为通过预审必备条件。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城市批次用地,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控制发展规模的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目标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确保耕地实有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从城市人口500万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周边开始,由大到小、由近及远,加快全国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增设永久保护标志牌。按照耕地质量等别从高到低的顺序,城镇、村庄周边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等生产基地内的耕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等,必须划定为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
据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由于长期“摊大饼”,城市大广场、大马路等铺张浪费惊人,城市土地闲置严重,目前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用地面积早已超过国家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目标30%左右,大大高于发达经济体人均城市用地水平。对人多地少、优质耕地稀缺的我国来说,城市外延式扩张已成为国情不堪承受之重。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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