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院机关处级干部集中学习培训结束
2014-02-20 10:30: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2月18日,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集中学习培训班正式结束。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浦作总结讲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诗汉主持会议。
此次集中培训,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并授课,邀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海荣作了专题辅导,安排大家自学研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撰写了心得体会,分组开展了研讨交流。大家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更为深刻全面,达到了预期目的。
蒋浦在总结中指出,通过集中培训研讨,取得三个方面的积极成果,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改革方向和法院工作思路更加明晰,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坚定。
蒋浦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一是要持久深入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带头贯彻,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发挥好学习贯彻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一定要努力吃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的统一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总结经验,努力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做出新贡献。三是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指导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既要抓好精神的学习调研活动,也要抓好审判业务工作,要把学习活动和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和司法改革的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效果来检验学习活动的成果。要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整改“四风”问题,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改进司法作风,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此次集中培训,广西高院院长罗殿龙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并授课,邀请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海荣作了专题辅导,安排大家自学研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撰写了心得体会,分组开展了研讨交流。大家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更为深刻全面,达到了预期目的。
蒋浦在总结中指出,通过集中培训研讨,取得三个方面的积极成果,进一步推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改革方向和法院工作思路更加明晰,做好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坚定。
蒋浦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好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一是要持久深入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确保学习贯彻取得实效。领导干部要率先示范、带头贯彻,切实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发挥好学习贯彻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一定要努力吃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的统一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总结经验,努力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做出新贡献。三是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指导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既要抓好精神的学习调研活动,也要抓好审判业务工作,要把学习活动和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和司法改革的试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效果来检验学习活动的成果。要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整改“四风”问题,梳理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改进司法作风,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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