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法院“四化”助推陪审工作
2014-02-17 16:18:49
     中国法院网讯 (赵增强)  近日,河北省邢台县法院在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坚持以“四化”来助推人民陪审员工作步入良性发展。

  思想激励化,不断激发人民陪审员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的精神,把参与陪审当成自己应尽的职责来认真完成。通知规范化,该院采取书面通知与电话通知相结合的办法,即提前3至5天向人民陪审员书面送达开庭通知,在开庭前一日,再用电话予以提示,以保证人民陪审员能按时参与庭审。检查经常化,各业务庭定期汇总、职能部门随时检查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的情况,院党组定期听取陪审员工作总体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监督社会化,该院还定期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围绕参与庭审是否准时、庭审中言行是否规范、庭下是否遵守司法职业道德等方面征求意见,并予以反馈和落实整改措施。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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