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夫妻情人节离婚 元宵佳节不团圆
2014-02-14 15:21: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邵东频道 | 作者:申芝梅
  2014年2月14日,元宵节撞上情人节,宣言“爱你一世爱一世”的日子,湖南邵东法院流光岭法庭却迎来了一对要求办理离婚的夫妻王某与孙某。

  法官了解到,男方王某是浙江人,双方于2013年2月在邵东经人介绍相识,同年3月在浙江登记结婚并举行婚礼,属“闪婚”一族。婚后,孙某随王某在浙江老家生活。2013年7月,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王某斥孙某走人,孙某一气之下回了邵东娘家,自此分居至今。孙某对法官说,“我们没有感情基础,在一起生活性格不和,经常吵架,这样相处过日子没意思。”法官语重心长地劝双方慎重考虑,不要拿婚姻当儿戏,特别提醒双方不要在这样一个情侣共度、家人团圆的美好节日选择离婚。孙某回答法官,“现在离婚很平常,没关系的,我们不在乎在这样一个节日离婚。”王某说自己从浙江赶来不容易,双方都调解好了,坚决要求法官受理。无奈之下,法官办理了这起离婚案件,双方调解解除婚姻关系。

  法官后语,年轻人一定要慎重选择自己的另一半,不要成为时尚的“闪婚”“闪离”一族,重感情,爱家庭,爱自己。
责任编辑:李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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