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盗砂船年非法获利可达千万
取证难处罚弱致海砂盗采屡禁不止
2014-02-08 14:57:34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姜东良 梁平妮 王珩
  一艘两千吨的跨省盗砂船,不到三个小时可装满一船海砂,三天一趟,一船可获利10多万元,一年获利上千万元……

  多年来,疯狂上演的海砂盗采事件除了养肥了大批盗采者,也让青岛特有的贝类西施舌、国家二级保护活化石文昌鱼以及面条鱼、梭子蟹数量锐减;

  当地人引以为豪的金沙滩、银沙滩砂层变薄,不得不引砂增补,个别浴场面临着有海无砂的窘况;

  数字触目惊心,现状惨不忍睹。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山东省、青岛市有关部门对海砂的盗采给予了严厉打击,但在暴利的驱使下,海砂盗采依然屡禁不止,“砂耗子们”和执法人员玩起了游击战、信息战,甚至暴力抗法,严重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对沿海群众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威胁。

  三天抓获六艘盗砂船

  海砂是一种宝贵的矿产资源,同时也是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仅次于石油、天然气的第二大海洋矿产资源,在维系海洋环境、保护海洋岸线资源、保持滨海地形地貌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沿海经济迅猛发展,海砂作为重要的建筑原材料,市场需求量与日俱增,海砂开采、加工、运输、销售已经形成完整的经济产业链条。”青岛公安边防支队黄岛边防大队政委王西坤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由于海砂开采的资质要求高,一些人为牟取暴利,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盗采海砂。

  据介绍,青岛近海海砂主要分布于胶南、即墨、黄岛附近海域,尤以青岛前海、竹岔岛以北的2号锚地以及灵山岛周边海域为最,这片海滩因砂子细腻、颜色金黄而闻名,因此也成了盗采分子的首要目标。

  2013年11月23日傍晚,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中国海监4072船执法巡航时,在青岛前海锚地当场将正在盗采海砂的南昌006号船只抓个正着,4名执法人员随即登船检查发现,该船已经盗采了1100立方米海砂。

  而就在三天前,还是这片海域,5艘盗砂船趁着夜色疯狂进行盗采海砂作业。获知消息的中国海监青岛市支队出动三艘执法船迅速赶到现场。经过长达7个多小时的喊话、追击、拦截,执法人员才将这5艘船扣押至鲁海丰码头。

  执法人员测量后发现,这5艘非法采砂船最多的一艘船已经盗采海砂1000立方米,最少的也已经盗采海砂300立方米。

  海洋生态系统受损严重

  “青岛近海海域非法采挖海砂现象,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20年来,已对近海生态环境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青岛市公安边防支队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海砂盗采一开始主要是沿岸非法挖砂,盗砂人员采取人工或推土机作业方式;后来发展成利用专门的采砂船在海上以虹吸方式采砂,再通过运砂船运至苏浙沪等地,这种方式采砂量大、破坏性强。

  据介绍,胶州湾外航道南侧大砂丘是青岛浮山湾的拦门砂,对外来海浪的冲击力有明显的减缓作用,保护了沿岸的岸滩堤坝。该砂丘是一万年前形成的古砂丘,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近年来,在盗采者的破坏下,该大砂丘几近消失,前海一浴场面临着有海无砂的窘况。

  “青岛前海、竹岔岛以北的二号锚地及周边地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活化石’文昌鱼的自然繁衍区,同时也是面条鱼、梭子蟹的产卵地。90年代中期,这一带的海水深度是-7米,长时间的盗挖海砂,目前该区域水深已达到了-30多米,文昌鱼以及面条鱼、梭子蟹数量锐减。”王西坤介绍说。

  “以前,二号锚地的海砂在全国都被公认为最好的海砂,颜色金黄金黄的。两年前,我们在查获的一艘采砂船上看到,海砂颜色不但发黑,而且还夹杂着泥块,毁灭性的盗采几乎将这块黄金海域破坏殆尽。”一位多次参与打击非法盗采海砂的边防官兵痛心地说。

  不仅如此,胶南小场大岚村附近白马河入海口加塘湾畔是当地特有的贝类西施舌的栖息地。由于非法盗采者的破坏,西施舌产量锐减,市场上已经难觅其踪。

  取证难处罚手段薄弱

  记者在青岛公安边防支队了解到,海砂过度开采会导致海底水动力环境发生变化,使海岸线后退,易引发海岸侵蚀、海水倒灌导致沿海房屋及养殖池倒塌等,威胁沿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海岸线整体后退造成港口淤积,给航行船舶造成影响。

  据介绍,非法采砂的船舶多集中于船舶往来频繁的航道附近,为逃避监管晚上作业时一般关闭灯光,给通行的船舶造成安全隐患。

  青岛积米崖渔港几位渔民告诉记者,他们在打渔期间经常与采砂船相遇,碰撞事故几乎每年都有发生。

  “以前,边防部门对盗采海砂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通常是协同海洋渔业部门调查。如果遇到吸砂船,只能按照边防有关规定,以无出海证件为由,对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黄岛公安边防大队副大队长英成亮介绍说,从2011年5月1日《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公安边防依据该条例赋予的执法权,联合海事、海监等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但青岛海域海砂盗采屡禁不止。”

  “原因主要有三个。”英成亮说,利益驱动是最根本的原因,市场需求和特殊的地理位置也是重要原因。

  他说,由于沿海经济发展较快,海砂需求量大增,以此为业的江苏籍采砂船逐渐增多,再加上江苏海域海砂资源较少,打击力度大,致使众多非法采砂船涌入毗邻的山东海域。他们一旦遇到边防、海监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船,立即窜至江苏海域以逃避打击,玩起了你来我走的游击战。

  记者了解到,执法部门查获的盗砂船每船大都可装1000-2000立方米海砂,一般1-3个小时就可装满一船。每船海砂可卖到6-12万元。如果天气允许的话,这些船一般三天就可以跑个来回,年收入高达1000余万元。

  “盗砂者正是看中了这一本万利的生意。”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他们一般都是购买旧船,然后稍加改装,几个月就可收回投资。

  “盗采海砂比贩毒更赚钱,更安全!”当地执法人员这样告诉记者,在巨大的利润空间下,非法采砂人员已经开始构建起一张无形的信息网。在执法人员办公地点、海监船码头等地对执法人员进行监控。一旦发现执法人员有行动时,便立即通知盗采者撤离。

  “非法挖砂通常在夜间进行,作业时关掉灯光,给执法人员在执法、取证方面带来一定难度。”黄岛边防大队积木崖边防派出所所长朱军鹏介绍说,“我们的执法船吨位小,设备陈旧,抗碰撞、风浪能力极差,往往要租用渔船出海配合执法。由于渔船上设备比较简陋,晚上只能靠肉眼搜索,很难发现采砂船只。”

  “暴力抗法也是常有的事。”黄岛公安边防大队信阳边防派出所所长陈静告诉记者,一般采砂船上都会有十几名船员,船上往往配备了棍棒、匕首、酒瓶等器物。而登船的执法人员一般只有三五人,几乎每次执法,执法人员都会碰到不配合的现象。

  由于海上联合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和海上地域的特殊性,边防执法人员在遭到拒不配合接受检查的采砂船时,只能采取说服、教育等手段,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执法人员表示,要追究盗采者的刑事责任,只能依据刑法第343条第一款“非法采矿罪”来定罪处罚,但是,该罪必须满足“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且“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两个要件,其中是否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需经省级专门机构鉴定,历时长、认定难度大,导致很难追究不法分子的刑事责任。

  王西坤说,现在的行政处罚力度也比较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青岛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定》规定的最高处罚额度只有20万元,罚款金额仅相当于一两晚盗砂所得。《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在暴力抗法或者两次以上作案的情况下才允许收缴作案船舶,不足以从根本上遏制这种非法盗采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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