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9日举行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作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该报告也成为省两会期间的热议话题。带着一系列问题,1月21日,大众网记者对白泉民进行了专访。在采访中,白泉民对报告中的诸多内容和举措进行了解读和分析。
一年办结各类案件98.17万件,努力让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大众网:2013年山东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2.36万件,办结各类案件98.17万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756亿元,充分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请问白院长,山东法院在这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白泉民:2013年,山东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审判工作第一要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来说,我们主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惩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省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各类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3万件,判处罪犯6.99万人。依法审结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案,充分彰显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法治的力量,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是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着力保障民生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生问题的关切,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农业承包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1.16万件。其中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以及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2.88万件,保障了弱势群体和特困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全省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35万件。依法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信用卡纠纷等案件,保障金融安全;审理买卖、物流等合同案件,促进市场要素安全、快速流转;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障企业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审理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促进开放性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审理企业破产、公司清算等案件,促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四是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审结涉及治安、土地、拆迁、环保、社会保障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8万件,既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创新方法破解“执行难”,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目标
大众网:“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中面临的难题,山东法院在破解这个难题方面有没有好的做法?
白泉民:执行工作事关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一直为社会广泛关注。2013年,山东法院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目标,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共执结各类案件21.26万件,结案标的额597.83亿元。
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在各方面配合支持下,2217件积案全部清理完毕,执行到位11亿元。
二是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结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讨薪”等案件3.16万件,执行到位21.06亿元。
三是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公安、工商、房管、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点对点”金融查控平台,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
四是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将3558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38名被执行人限制出境,对665人限制高消费,对8383人司法拘留,对27人给予刑事处罚。
坚持罪行法定、证据裁判、无罪推定等理念,努力防范冤假错案
大众网: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目的是依法准确惩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山东法院是如何贯彻落实上述意见,努力防范冤假错案的?
白泉民:防止冤假错案,是法院工作的一条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绝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案。山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坚持罪行法定、证据裁判、无罪推定等法治理念,努力防范冤假错案。
一是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严把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质量关。去年我省报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率达到97.5%,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二是严格落实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对不构成犯罪的8名自诉案件、2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对261件自诉案件、15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三是积极开展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超期羁押案件48件,涉及103名被告人,区分情况依法做了妥善处理。
山东成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建设试点省份,三级法院全部开通官微
大众网: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司法公开确定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提出从2014年1月1日起,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当事人明确请求不在互联网公布并有正当理由,且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4种情况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山东法院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白泉民: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的推开,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进司法公开,我省已被确定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建设试点省份,省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若干规定》,对落实庭审旁听、庭审直播、审务公开等提出了15项措施,确定了17个“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努力把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全部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同时,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目前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4.01万份,有160个法院建立审判信息查询系统,159个法院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在审理薄熙来一案中,济南中院一审公开审理、全程微博直播,省法院二审公开宣判,整个审判的公开程度、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在大要案审理中前所未有,收到了境内外舆论的广泛好评。
684名公务员和初任法官充实到基层,在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基层倾斜
大众网:2013年,山东各基层法院办结各类案件85.78万件,承担了全省法院大部分的审判、执行任务,山东法院是如何采取措施加强基层建设的?
白泉民:基层工作是法院工作的根基,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重心下移,注重加强基层工作保障。去年公开招考的684名公务员和初任法官,优先充实到了基层;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80%分配到了基层法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97期,轮训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庭庭长和预备法官2.58万人(次);制定《全省人民法庭建设三年规划》,加大建设力度,基层审判场所、便民服务设施得到改善。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帮助解决基层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教育培训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切实提高基层干警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鼓励他们扎根基层、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