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霸"强行低价收购摊主死虾高价出卖终获刑
2014-01-23 11:22:07
     中国法院网讯 (汪小丹)  做买卖最重要的就是自愿协商、公平诚信,可是有些人却不顾交易规则,在利益的驱使下采用威胁恐吓的手段,以不合理的低价从商贩手中收购死虾,再以高价卖出。这种“欺行霸市”的行为不仅给他人和市场带来了混乱,更是将自己送入了监牢。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6元一斤,你们的死虾全部卖给我们,不可以直接卖给小贩。”“你们不要去摊位上购买死虾,如果要买就到我们那去拿,听见没有?”没错,这就是在长江路水产城内发生的一幕,在这讲究市场秩序的时代,竟然还有人如此明目张胆地进行“垄断交易”?市场里的摊主说,“从2011年7月20日左右,就有一帮年轻的山东人来这里收购死虾,一开始是以8.5元每斤的价格收购,我们也是愿意的,但是没过两天就降到了7元一斤,后来更是以每斤6元的超低价强行收购,不卖还要被他们威胁,其中好几个人身上还有纹身,天天在市场里转,我们怕惹麻烦不得不将死虾以低价卖给他们。”“他们简直就是强盗,我们这些小贩不止一次被他们威胁了,说什么要是下次再去摊贩上收死虾就对我们不客气,让我们只能去他们那儿购买,还有小贩因为偷偷去摊主那儿买死虾被他们打过。”到市场购买死虾的小贩如是说。

  经过调查,这些人都是些20到30岁左右的年轻人,其中几个经常在社会上打混,没有一技之长,为了更快、更多地获取利益,几个人就商量着干起了倒卖死虾生意。因为之前向摊主收购死虾的价格太高,所以利益不大,因而就决定以6元一斤的低价进行收购,还强行威胁市场摊主只能将死虾卖给他们,小贩也只能从他们那儿收购,前后总共低价收购了数千斤死虾。后来因为其中一个小年青不顾摊主是否愿意,强行将几十斤的基围虾自顾带走,摊主情急之下报了警,才使这长达一个月的“欺行霸市”行为曝光。

  虎丘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邹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其他人均已被判刑。

  法官提醒:年轻人致富要取之有道,不能为了谋取利益触犯法律走“捷径”。而广大市民在遭遇强迫交易时,要主动寻求法律的帮助,不要吃“哑巴亏”。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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