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问诊"城市病" 剖析原因提建议
2014-01-15 15:15:21 | 来源:北京晨报
在北京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召开前夕,市政协城市管理民主监督组向市政协常委会提交了多份专项监督报告。这些历时数月调研产生的报告,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污水治理、垃圾处理以及打击违法建设等多个城市管理领域。报告中剖析了这些“城市病”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关建议。特别是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大气污染问题,市政协委员们表示,治理污染,政府应下决心,企业要弃利益,市民需改变生活方式。
关键词 大气污染
问题
雾霾天气趋于常态化
市政协委员指出,2013年以来,京津冀地区四季雾霾频发。10月份,北京南部雾霾日却超过半数。数据显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城市,有8个在京津冀地区。
委员们认为,北京市雾霾天气已趋于常态化,且在污染防治上遇到了诸多难题。比如区域联防控制措施缺乏组合式重拳出击,区域性污染底数不清、肌理不明、技术不足。由于各地排放源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呈现的动态变化与区域的经济发展、能源结构、城市人口密度等紧密相关,准确摸清底数困难较大。
此外,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治污措施缺乏有效跟踪评估。例如实施企业停产、车辆限行等措施后,对改善空气质量能起到多大作用,应有科学合理的解读,否则一些措施可能难以落实。
建议
推进建设联防联控体系
委员们建议,应完善区域协调机制,推进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要统一编制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统一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标准要求,实施区域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制度。
委员们还表示,应急预案中关于小客车的限行措施,有专家反映,这项措施社会成本太大,不如加强对大型施工车辆和过境运输车辆管理。每台施工车辆和大货车等大型车辆的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是小客车的100倍,在重污染天气,可采取禁行大型施工车辆、限制夜间外埠过境运输车辆等措施。
关键词 污水治理
问题
设施建设投资压力大
市政协委员指出,由于本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原规划的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等项目尚未按规划时序完成,又新增了新项目,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面临巨大投资压力。加之实施过程中矛盾错综复杂,部分项目很难按原进度推进。
另外,新城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面临运行难问题。特别是乡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和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营经费和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上都令人担忧。
委员们还指出,鉴于本市河道中缺少清水,河道自净和自我调节能力低,即使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水环境仍不会全面好转。
建议
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
污水治理上,市政协委员建议,要解决污水治理历史欠账问题,可采取加大土地一级开发获得资金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比例等措施解决资金问题。积极应对污水增量问题,超前规划,统一规划集污管网、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垃圾填埋场、绿地系统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绿地形成污水治理厂空间屏障,解决拆迁、补偿成本高等难题。
另外,应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包括远郊区县,并将污水处费征收和使用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管理考核。还要加强管理,重在执法到位,推进实施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长制”,实现每条河流在每个行政区都有负责人,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关键词 违法建设
问题
成因复杂拆除难度大
市政协委员指出,由于部分人法制观念淡薄,加之利益驱动,造成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屡禁不止。比如部分单位和个人,只从局部和眼前利益出发,将违建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或从事低端业态,这一现象在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另外,违法建设范围广,成因复杂,拆除难度大。一些地区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可拆迁工作和综合整治工作仍举步维艰,甚至暴力抗法、人员伤害等事件时有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对违法建设存在处罚过轻,执法不严等现象,使得违法行为未得到震慑。管理体制机制也不够顺畅,使得监管责任存在不落实的情况。致使违法建设照常供电、供水、办贷款、照样领取营业执照等现象的出现。
建议
严查重罚建倒查机制
市政协委员建议,保持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对新增违法建设严查重罚。2014年要集中拆除几个大型的、具有代表性的违建项目,集中力量拆除一批既有违章建设,对暴力抗法、攻击执法人员的拘留一批、迅速判决一批。此外还应加强法制建设,探索查处违法建设的专项立法,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追究属地领导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检察、法院、建设、城管、电力等部门互相配合,在未取得合法用地规划手续前,建设部门不予核发建设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经营执照、电力部门不予供电。
关键词 垃圾处理
问题
部分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市政协委员表示,在垃圾处理问题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统筹推进和协调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项目的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区县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工作进度也不平衡。
另外委员指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依然存在选址难、落地难、开工难、外围市政配套难和周边居民强烈反对等问题。少数区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特别是生化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由于受到选址变更、环评公示无法正常开展等影响,进展滞后。
再有,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政府投资、垃圾收费、运营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没有形成合力,引导社会投资参与建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建议
滞后项目建立预警机制
市政协委员建议,各区县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在选址、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难题,区县领导应亲自协调、督促解决。特别是对进展明显滞后的项目,要建立预警机制,确定相应工作预案,切实推进相关工作。
各审批部门要实行项目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各级政府也要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并完善投资回报机制。还应加强科技研究,推进既有工业设施协同处置垃圾工作。健全和完善监督考评制度,对重点项目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原标题:治理污染 适时禁行施工车辆
关键词 大气污染
问题
雾霾天气趋于常态化
市政协委员指出,2013年以来,京津冀地区四季雾霾频发。10月份,北京南部雾霾日却超过半数。数据显示,全国污染最严重的城市,有8个在京津冀地区。
委员们认为,北京市雾霾天气已趋于常态化,且在污染防治上遇到了诸多难题。比如区域联防控制措施缺乏组合式重拳出击,区域性污染底数不清、肌理不明、技术不足。由于各地排放源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呈现的动态变化与区域的经济发展、能源结构、城市人口密度等紧密相关,准确摸清底数困难较大。
此外,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治污措施缺乏有效跟踪评估。例如实施企业停产、车辆限行等措施后,对改善空气质量能起到多大作用,应有科学合理的解读,否则一些措施可能难以落实。
建议
推进建设联防联控体系
委员们建议,应完善区域协调机制,推进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要统一编制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统一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标准要求,实施区域大气污染总量控制制度。
委员们还表示,应急预案中关于小客车的限行措施,有专家反映,这项措施社会成本太大,不如加强对大型施工车辆和过境运输车辆管理。每台施工车辆和大货车等大型车辆的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是小客车的100倍,在重污染天气,可采取禁行大型施工车辆、限制夜间外埠过境运输车辆等措施。
关键词 污水治理
问题
设施建设投资压力大
市政协委员指出,由于本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原规划的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等项目尚未按规划时序完成,又新增了新项目,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面临巨大投资压力。加之实施过程中矛盾错综复杂,部分项目很难按原进度推进。
另外,新城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面临运行难问题。特别是乡镇、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和小区污水处理设施,在运营经费和运维人员的技术水平上都令人担忧。
委员们还指出,鉴于本市河道中缺少清水,河道自净和自我调节能力低,即使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水环境仍不会全面好转。
建议
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
污水治理上,市政协委员建议,要解决污水治理历史欠账问题,可采取加大土地一级开发获得资金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比例等措施解决资金问题。积极应对污水增量问题,超前规划,统一规划集污管网、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垃圾填埋场、绿地系统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绿地形成污水治理厂空间屏障,解决拆迁、补偿成本高等难题。
另外,应全面征收污水处理费,包括远郊区县,并将污水处费征收和使用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管理考核。还要加强管理,重在执法到位,推进实施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河长制”,实现每条河流在每个行政区都有负责人,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
关键词 违法建设
问题
成因复杂拆除难度大
市政协委员指出,由于部分人法制观念淡薄,加之利益驱动,造成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屡禁不止。比如部分单位和个人,只从局部和眼前利益出发,将违建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租给外来人口居住或从事低端业态,这一现象在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另外,违法建设范围广,成因复杂,拆除难度大。一些地区虽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可拆迁工作和综合整治工作仍举步维艰,甚至暴力抗法、人员伤害等事件时有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对违法建设存在处罚过轻,执法不严等现象,使得违法行为未得到震慑。管理体制机制也不够顺畅,使得监管责任存在不落实的情况。致使违法建设照常供电、供水、办贷款、照样领取营业执照等现象的出现。
建议
严查重罚建倒查机制
市政协委员建议,保持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对新增违法建设严查重罚。2014年要集中拆除几个大型的、具有代表性的违建项目,集中力量拆除一批既有违章建设,对暴力抗法、攻击执法人员的拘留一批、迅速判决一批。此外还应加强法制建设,探索查处违法建设的专项立法,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追究属地领导责任。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公安、检察、法院、建设、城管、电力等部门互相配合,在未取得合法用地规划手续前,建设部门不予核发建设许可证,工商部门不予办理经营执照、电力部门不予供电。
关键词 垃圾处理
问题
部分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市政协委员表示,在垃圾处理问题上,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统筹推进和协调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项目的责任单位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区县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工作进度也不平衡。
另外委员指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依然存在选址难、落地难、开工难、外围市政配套难和周边居民强烈反对等问题。少数区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特别是生化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由于受到选址变更、环评公示无法正常开展等影响,进展滞后。
再有,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不足,政府投资、垃圾收费、运营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没有形成合力,引导社会投资参与建设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建议
滞后项目建立预警机制
市政协委员建议,各区县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在选址、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难题,区县领导应亲自协调、督促解决。特别是对进展明显滞后的项目,要建立预警机制,确定相应工作预案,切实推进相关工作。
各审批部门要实行项目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各项审批手续,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各级政府也要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并完善投资回报机制。还应加强科技研究,推进既有工业设施协同处置垃圾工作。健全和完善监督考评制度,对重点项目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原标题:治理污染 适时禁行施工车辆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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