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追赶小偷摔伤,谁赔偿?
2014-01-14 09:07: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丽 周建娜
  问:前几天我在商场闲逛,小偷刘某窃得王某的钱包后逃跑,王某发现后紧追,刘某逃跑中将我撞到,因商场地滑,我摔成重伤住院治疗,事后找商场理论,商场称不是他的责任,不予赔偿,请问我应该找谁赔偿?

                                 赵平

  答:《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因逃跑中的小偷刘某慌不择路将你撞到,摔成重伤,刘某对你是直接侵权人,应赔偿你的损失,作为经营者的商场具有安保义务,商场地滑致你摔伤,其作为安保人,未尽安保义务,应承担补充责任。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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