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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左世忠——
澄清模糊认识 坚持严格执法
2014-01-11 09:32: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一是执法标准的统一,不论是立案标准还是裁判标准,都要力求统一和稳定,自由裁量权的空间要尽量压缩;二是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要切实尊重程序正义的独立价值;三是以形象工作促司法公信,必须切实加强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职业形象建设,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四是公正与效率的关系,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不宜做指标性规定;五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切实彰显法律的社会引导功能;六是不能指望每一个公正的判决都能使当事人感受到正义的温暖,只要程序合法、裁判公正、说理充分、申诉渠道畅通,终将取得理解;七是依法治理涉诉信访,既要坚持有错必纠,又要防止无原则地花钱买平安;八是执行到位,使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际保护。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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