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年,“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禁止刑讯逼供”等司法理念,通过一件件冤假错案的纠正,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贯彻;司法公开全面提速,审判机关的司法活动在2013年公开力度空前之大,让社会公众感到欣喜:司法与人们的距离变得更近了。与此同时,这一年,中国还努力以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被舆论视为司法改革的“历史性一步”;明确禁止让被告人剃光头穿号服、确保律师辩护权、回应赞成废除多年来争议不断的“嫖宿幼女罪”等一系列措施纷纷出台。我们有理由相信,2014年,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力度和范围会更让我们值得期待。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出的《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引发广泛关注。这份意见包含树立科学司法理念、强化证据审查机制、强化案件审理机制、完善审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制约机制等五个方面共27条,立足司法实践,对证据审查等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详细
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并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健全错案防止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详细
最高法明确冤假错案标准和问责机制 将发布
最高法:严控并慎重适用死刑做好冤假错案预防纠正
中国法院明年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
最高法:冻饿晒烤疲劳审讯所得口供应排除
法院不得参与公安机关、检察院联合办案
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就推进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司法改革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人民。 >>>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开通微博 系首个国家级官方微博
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上线 17省份现“微庭审”案例
最高法:正起草法院微博直播规范 考虑案件关注度
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是我国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重大进步。”记者15日就劳教问题采访的相关法学专家都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详细
《漫画:勿扰》今年以来,浙江张氏叔侄案、河南李怀亮案等冤假错案陆续在一些地方法院予以纠正。为了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最高人民法院21日对外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新华社发 商海春 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今日全文播发。
《决定》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详细
最高法最高检察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期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有关负责人对意见中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与幼女发生性关系,而以各种理由辩解是与幼女正常交往,不明知被害人是幼女。审判实践中,对“是否明知被害人系幼女”存有争议。
意见规定,对于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详细
4月10日,张高平(后右)、张辉(后左)、张辉的父亲张高发(后中)及张辉的侄女张心悦(前)在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七川村的家中合影。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3月27日,张高平和张辉被家人接回安徽省黄山市歙县七川村,回到阔别十年的家乡。现在,张高平、张辉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他们表示要努力忘记那场噩梦,“家人平安比什么都重要”。新华社发(张端 摄) >>>叔侄强奸冤案:让“回家”迟到了十年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嫌疑人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载。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强奸再审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详细
李怀亮。资料图
12月17日上午,记者从平顶山中院获悉,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对李怀亮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李怀亮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的赔偿金78.0822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驳回李怀亮的其他赔偿请求。
4月25日,李怀亮涉嫌故意杀人案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院依法宣告被羁押十余年的李怀亮无罪。 >>>详细
5月3日,因涉嫌制造福建省福清市纪委爆炸案被羁押了近十二年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五人,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无罪释放。
9月2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赔偿请求人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二审宣告无罪赔偿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决定支付陈科云国家赔偿金1259852.45元、吴昌龙国家赔偿金1268605.25元、杜捷生国家赔偿金748821.85元、谈敏华国家赔偿金639893.55元、谢清国家赔偿金344443.6元,以上合计人民币4261616.7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宣布国家赔偿决定后,依法向陈科云等5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详细
浙江高院再审萧山出租车司机劫杀案宣判:认定原判决错误并予以撤销
7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建阳等5人抢劫、盗窃再审案公开宣判,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陈建阳、田伟冬、朱又平、田孝平1995年3月20日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的事实错误,认定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同年8月12日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陈金江的事实不能成立,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对这5人针对该两起犯罪的定罪量刑。 >>>详细
2014年1月1日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法院裁判文书将全面上网接受公众监督。这被舆论认为是司法公开的一大重要亮点,体现着中国推动司法公开的决心。 >>>详细
为了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进一步规范法官审理刑事案件的刑罚裁量权,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 >>>详细
2014年,中国的法治会怎么走?有一些微观的、中观的、宏观的法治走向是可以期待的。
第一,法院可能会走向垂直管理,司法机关会更加独立地审判案件。这主要是指人民法院独立于地方政权。譬如区县政权、地市政权。如果步子迈得稍大一点,还可能设立司法区,让司法区与行政区形成犬牙交错的格局。通过这种安排,有助于排除地方政权对于司法机关的干预。当然,我们也不能把这种垂直管理的司法体制以及司法区的设置当作解决中国司法问题的灵丹妙药。那是不可能的。我国的其他领域,也有实行垂直管理的,也未见得解决了相关领域的所有问题。因此,司法管理体制的调整会改善公正司法的环境,但2014年不可能解决妨碍司法公正的所有问题。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