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法院创新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破解执行难
2014-01-03 09:28: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卢宝尚
为妥善化解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自2009年以来,广西都安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就法院执行工作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开创了执行工作新局面。
2011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88件,执结188件,结案率100%,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170件,和解率90.4%法定期限内未结案件数为零;2012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2件,执结142件,结案率100%,执结标的446.0146万元,标的执结率100%;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120件,和解率84.51%;法定期限内未结案件数为零。2013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3件,执结171件,结案率98.8%,标的到位率96.28%;在已经执结的案件中,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的有151件,和解率88.3%。连续三年在法定期限内未结案件数均为零。
统一认识 明确责任
自该院联席会议制度机制运转以来,在都安县委、县政府、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下,都安法院党组班子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在院执行局成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
积极配合 加强沟通
该院在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积极与成员单位沟通配合,并针对影响法院执行工作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成员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有关执行工作等问题,采取主动联系、积极作为的态度,与成员单位形成共识,及时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由法院主导、成员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动机制。
协调联动 成效明显
该院统一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通过各成员单位开发内部平台,与法院实行信息共建、共享,建立起了从被执行人身份到财产等信息查找机制,县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查询银行账户,县发改局、国土、工商、税务、安监、住建等部门积极协助查控,为法院及时提供了相关信息,使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者无所遁形。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协助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下,成功执结了一批标的大、难度大、申请人多的案件,如对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投资发展有效公司提出申请的移交原县糖厂破产财产14个系列案件,案件执行环境恶劣,执行风险等级高,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府、公安等执行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100多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在糖厂内14家违法经营户进行集中执行。都安法院先行发出限期搬迁公告和限期搬迁通知书,限令在原县糖厂内的各经营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从原县糖厂内自行搬出,并清理掉厂区的农作物和其他非法建筑,退出房屋及土地;公安机关对阻挠干扰执行工作的首要人员进行拘留;卫生消防部门组成应急救护分队,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限期搬迁公告期限届满后,执法人员分组对各经营户进行思想动员工作,要求各经营户和住户自动从糖厂搬出。在为期一个多月的集中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多次与各经营户面对面进行谈话沟通。经过说服教育,14个侵占糖厂土地的经营户都能自动搬出糖厂,并清理掉厂区内非法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达到了集中执行的预期目标,也达到了检验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效果的目的。
能动执行 发挥主力军作用
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下,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通过打破常规抓执行,开展“清积”、“涉金融专项执行”、“百日执行会战”、“两限制一打击”等专项执行活动,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开展。创新执行方法,针对执行难度较大、涉及特殊主体等案件,逐案分析未结原因,逐案制定执行预案,攻克重点难点案件。建立快速执行反应机制,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综合运用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突击搜查等手段,查封、扣押、冻结赖账者财产,并配合运用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罚款等举措,形成震慑,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从建立制度机制入手,从执行案件立案、财产查控到强制执行等每一个环节,都作出明确规定,着力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推行“阳光执行”,逐步建立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机制,将案件流程划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找、处置、执行结案四个阶段,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分别负责,分段管理,各环节相互制衡,逐步消除“一包到底”可能滋生的不规范行为;依托信息化建设,开展网上办案,全面实施执行案件网上流程管理,严格实行节点控制,实现对执行案件的网上实时监控,确保执行权在内部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建立网上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推行执行公开告知制度,公开接受社会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提升执行的公信力。
“院府”联手共建执行救助机制
今年以来,该院为整治“执行难”,化解执行涉访问题,转变了工作思路,走出去广开门路,拓宽执行渠道,积极与县人民政府沟通交流意见,争取县政府在财政上的支持。在坚持不懈努力之下,促成县人民政府在有限的财政资金中挤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专项司法救助金。在共同审核取得一致意见后,发放救助金,救助生活确实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基金救助对象仅限于本院所审结的民事、刑事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由于生活特别困难、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致使申请人因财产权利得不到实现而生活陷于困顿、又无政府或社会其他救助的情况。司法救助基金适用的案件类型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追索劳动报酬、交通肇事、工伤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案件。截至12月10日,给14个案件的14个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30多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营造氛围 形成威慑
该院注重舆论引导,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积极与各新闻媒体密切配合,三年来,在各种媒体宣传执行工作共计1000余篇,上电视台7次,公开曝光“老赖”,营造执行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全县有15名“老赖”被媒体曝光和被银行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有10人被法院网络系统列入失信人名单。一系列行动,形成对“有钱赖账”行为的极大威慑。与各成员单位联手,建立执行工作威慑机制,推动法院与行政、金融、住建、公安等部门间的各种信用信息的共享与互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限制工商登记、限制贷款、限制投资、限制出境、限制购房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2011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88件,执结188件,结案率100%,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170件,和解率90.4%法定期限内未结案件数为零;2012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2件,执结142件,结案率100%,执结标的446.0146万元,标的执结率100%;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120件,和解率84.51%;法定期限内未结案件数为零。2013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3件,执结171件,结案率98.8%,标的到位率96.28%;在已经执结的案件中,以执行和解方式结案的有151件,和解率88.3%。连续三年在法定期限内未结案件数均为零。
统一认识 明确责任
自该院联席会议制度机制运转以来,在都安县委、县政府、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组织下,都安法院党组班子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在院执行局成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的安排部署。
积极配合 加强沟通
该院在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积极与成员单位沟通配合,并针对影响法院执行工作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成员单位之间需要协调的有关执行工作等问题,采取主动联系、积极作为的态度,与成员单位形成共识,及时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由法院主导、成员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动机制。
协调联动 成效明显
该院统一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通过各成员单位开发内部平台,与法院实行信息共建、共享,建立起了从被执行人身份到财产等信息查找机制,县各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查询银行账户,县发改局、国土、工商、税务、安监、住建等部门积极协助查控,为法院及时提供了相关信息,使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者无所遁形。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协助法院采取强制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助配合下,成功执结了一批标的大、难度大、申请人多的案件,如对都安瑶族自治县城市投资发展有效公司提出申请的移交原县糖厂破产财产14个系列案件,案件执行环境恶劣,执行风险等级高,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政府、公安等执行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100多名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在糖厂内14家违法经营户进行集中执行。都安法院先行发出限期搬迁公告和限期搬迁通知书,限令在原县糖厂内的各经营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从原县糖厂内自行搬出,并清理掉厂区的农作物和其他非法建筑,退出房屋及土地;公安机关对阻挠干扰执行工作的首要人员进行拘留;卫生消防部门组成应急救护分队,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限期搬迁公告期限届满后,执法人员分组对各经营户进行思想动员工作,要求各经营户和住户自动从糖厂搬出。在为期一个多月的集中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多次与各经营户面对面进行谈话沟通。经过说服教育,14个侵占糖厂土地的经营户都能自动搬出糖厂,并清理掉厂区内非法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达到了集中执行的预期目标,也达到了检验执行指挥中心运行效果的目的。
能动执行 发挥主力军作用
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下,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执行力度,通过打破常规抓执行,开展“清积”、“涉金融专项执行”、“百日执行会战”、“两限制一打击”等专项执行活动,深入推进执行工作开展。创新执行方法,针对执行难度较大、涉及特殊主体等案件,逐案分析未结原因,逐案制定执行预案,攻克重点难点案件。建立快速执行反应机制,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综合运用夜间执行、假日执行、突击搜查等手段,查封、扣押、冻结赖账者财产,并配合运用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罚款等举措,形成震慑,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从建立制度机制入手,从执行案件立案、财产查控到强制执行等每一个环节,都作出明确规定,着力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推行“阳光执行”,逐步建立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机制,将案件流程划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找、处置、执行结案四个阶段,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和人员分别负责,分段管理,各环节相互制衡,逐步消除“一包到底”可能滋生的不规范行为;依托信息化建设,开展网上办案,全面实施执行案件网上流程管理,严格实行节点控制,实现对执行案件的网上实时监控,确保执行权在内部公开、透明运行。通过建立网上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推行执行公开告知制度,公开接受社会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提升执行的公信力。
“院府”联手共建执行救助机制
今年以来,该院为整治“执行难”,化解执行涉访问题,转变了工作思路,走出去广开门路,拓宽执行渠道,积极与县人民政府沟通交流意见,争取县政府在财政上的支持。在坚持不懈努力之下,促成县人民政府在有限的财政资金中挤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专项司法救助金。在共同审核取得一致意见后,发放救助金,救助生活确实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基金救助对象仅限于本院所审结的民事、刑事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由于生活特别困难、没有固定经济来源,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致使申请人因财产权利得不到实现而生活陷于困顿、又无政府或社会其他救助的情况。司法救助基金适用的案件类型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追索劳动报酬、交通肇事、工伤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案件。截至12月10日,给14个案件的14个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30多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营造氛围 形成威慑
该院注重舆论引导,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积极与各新闻媒体密切配合,三年来,在各种媒体宣传执行工作共计1000余篇,上电视台7次,公开曝光“老赖”,营造执行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截至目前,全县有15名“老赖”被媒体曝光和被银行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有10人被法院网络系统列入失信人名单。一系列行动,形成对“有钱赖账”行为的极大威慑。与各成员单位联手,建立执行工作威慑机制,推动法院与行政、金融、住建、公安等部门间的各种信用信息的共享与互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财产义务的被执行人,通过限制工商登记、限制贷款、限制投资、限制出境、限制购房等办法,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裁判。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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