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购穿山甲鳞片被拘1个月
2014-01-03 08:57: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仙游频道 | 作者:陈玲玲 王冠丽
  私自购买穿山甲鳞片,却在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被警方当场查获并扣押。因该私自购买行为触犯刑律,近日,该青年被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3年7月的一个晚上,青年张某向一莆田人购买了五片穿山甲鳞片,后在驾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该五片穿山甲鳞片在张某的机动车上被警方当场查获并扣押。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明知穿山甲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向他人收购、运输穿山甲鳞片0.0896千克,价值313.6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故依法对其判处了刑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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