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者黑名单:剑指执行难
2013-12-24 07:47:3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先明
  10月24日至11月4日间的短短10天里,素有老大难之称的执行难领域,突然出现一股奇特的“反转”之势:全国1045名“老赖”,一反“躲猫猫”、“跑路”之常态,竟然纷纷热情向法院“示好”,积极主动履行执行义务。

  个中原因很简单,并非这些“老赖”天良发现,而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强力推行的一项制度,也即业内人士俗称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在这个期间正式开始实施了。

  这项制度,全称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7月下旬公布,10月1日生效。

  抓住了执行难的“牛鼻子”

  11月1日起,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六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人民法院同时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业内人士纷纷评论,这是一记重拳,也是一套组合拳,抓住了执行难的“牛鼻子”,找到了根治执行难的“灵丹妙药”。

  1045名“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制度的力量在于实施。10月24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面向社会开通,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以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截至11月4日17时,该名单库已纳入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点击率已超18万次。也就是在这短短10天里,慑于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1045名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义务。北京、广东、广西、河南等地20%左右符合列入名单库条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主动协商还款事宜。

  据悉,在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直接纳入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是努力发挥申请执行人的作用,确保申请执行人申请纳入和法院依职权纳入两种启动模式平衡运作。

  “黑名单”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11月14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再传捷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即日起,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未来执行工作,信息化是基础,指挥中心是平台,信息共享是纽带。强力推行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将全面推进法院与公安、国土、金融、税务、证券等协助执行单位通过专线即“点对点”网络联动方式进行执行查控的机制建设,大力开展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全面整合执行资源,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