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法院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工作机制
2013-12-20 14:11: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陆刚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工作的职能,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探索尝试将行政案件协调机制向诉前延伸的工作,从12月18日起正式制定并实施了《关于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工作的若干规定》,通过采用诉前协调方式处理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减少因行政诉讼引起的直接对立,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该《规定》适用诉前协调的行政争议范围是院内尚未立案受理并确有协调必要的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协调工作的重点是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和涉诉上访的三大纠纷、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等案件及对当事人达成协调可能性较大的案件。同时《规定》还就诉前协调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及协调期限要求等相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该院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工作机制在南宁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尚属首例。下一步,该院还将在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探索行政案件诉前协调的方式方法,并逐步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
该《规定》适用诉前协调的行政争议范围是院内尚未立案受理并确有协调必要的行政诉讼案件。诉前协调工作的重点是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和涉诉上访的三大纠纷、农村土地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等案件及对当事人达成协调可能性较大的案件。同时《规定》还就诉前协调的工作原则、工作方法及协调期限要求等相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悉,该院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工作机制在南宁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中尚属首例。下一步,该院还将在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探索行政案件诉前协调的方式方法,并逐步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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