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中院四大措施推进行政审判工作改革创新
2013-12-18 10:39: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陈务健 陈广进
  2013年是法院工作的改革创新年,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着力推进行政审判改革创新工作,围绕审理好行政案件等工作,进行了多项改革创新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创新大案要案审理工作方式

  行政案件大部分涉及到当地一方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审理这类案件需要司法智慧和技巧。2013年,该院决定对行政案件中的大案要案审理进行改革创新。具体是在依法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下采用多方协调多次协调多次评优等方法,将案件中潜在的尖锐矛盾予以化解,这些矛盾仅仅通过简单的合法的裁判是难以化解的,必须借助于改革创新方法。有时为了协调一个案,找五六个政府部门协调,找某个部门协调了若干次,每次协调后都及时跟进评估案件的审判效率。充分考量审判的公正性和社会稳定影响的情况,适时调整个案的审理方法。通过这样的改革创新,化解了多宗大案要案的矛盾,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如对梁某某等诉北流市新圩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赔偿纠纷案的矛盾的化解就是这样。该案涉及到几百名二次入伍者的上访问题,上访者及原告并不在乎案件的裁判结果,只是想通过干预对本案的审理造成社会影响,以达到其实现得到相关退伍待遇的目的。该院审理该案运用创新审判工作方法,让当事人撤回上诉,实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类似这样通过改革创新审理取得良好效果的案件共有十几件。

  推动联动互动审判制度

  2013年度,玉林中院与市劳动人事局、环保局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商定了推行涉讼工作互动联动制度。主要做法是互通信息、共同研究、共同落实某一方面的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化解了行政案件的审判压力。这项创新工作大大改善了玉林市行政审判工作的司法环境,维护了行政审判的公正性,提高了行政审判的效率。

  两级法院联动大力改进行政案件的庭审方式方法

  为了充分发挥庭审功能,提高庭审效率,彰显庭审活动的公正性,该院推行互相研究行政案件的庭审方法方式,中院主动加大业务指导力度,集中全市行政审判人员多次观摩部分基层法院和中院的一些行政案件的庭审,并及时总结提高。通过这个创新工作方法,使全市的行政案件庭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案件的庭审也得到不少诉讼参加人的赞扬。

  实行司法建议反馈制度

  继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司法建议在2012年以书面为主,2013年以面谈为主,此乃应大部分行政机关的要求而调整改变的。虽然是当面口头提司法建议,但效果并不比书面建议差,相反效果更好。去年的司法建议没有着重于反馈,2013年行政庭着重于司法建议的反馈工作。即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司法建议在一定期限内给法院反馈意见。推行这个创新方法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了,法院的后续案件的审理工作也好做多了,行政机关对该院的工作方法给予很高的评估,社会反响也很好。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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