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法研究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举行
农民财产权等六方面内容成研究方向
2013-12-16 14:25:00 | 来源:法制日报
  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14日在京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农业经济法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农业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陈晓华当选为会长。陈晓华在讲话中提出,研究会将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业农村改革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研究农业农村改革重大法律问题,充分发挥“三农”法制建设“智囊团”的作用。

  陈晓华说,现有的涉农法律法规有一些已难以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针对这一问题,研究会要集中研究力量,积极提出改革的具体措施建议,积极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他就今后研究方向提出六方面的具体建议。

  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问题。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问题;拓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问题;涉及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经营权问题;规模经营主体有序规范发展问题等。

  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问题。陈晓华指出,目前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临的法律问题不比以前少,甚至更多,如何保证广大群众受益、如何防范失地风险和耕地流失等问题都需要尽快研究。此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也需要提出具体、可操作的建议。

  三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问题。现在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集体成员界定不清已不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形势,也不利于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必须积极研究解决。此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完善的问题也同样重大复杂,要准确领会中央精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

  四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问题。包括如何适应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新形势,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完善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制度,提高农村金融保险服务水平,进一步解决农民贷款难、农业风险大问题等。

  五是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问题。要积极研究探索市场机制下兼顾农民增收和消费者利益的调控措施,并适时制定法律法规予以制度化、规范化。此外,还要研究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法律问题,充分发挥批发市场、期货市场等在价格形成、调节供求和促进农产品流通、保障农民利益方面的作用。

  六是加快农业领域政府职能转变问题。其中涉及到多项改革任务,这些任务涉及众多法律问题,要深入研究并提出建议。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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