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查询冻结银行存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3-12-12 09:35: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邹旭 赵凤强
  银行存款是公民财产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尤其在基层法院,大部分被告是农村居民,其主要的理财方式是存款,因而查询冻结存款成为诉讼保全的主要方式。但司法实践中发现,查询冻结银行存款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一是查询冻结不统一,多头查询,影响诉讼保全效率。2009年全国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前,各地方人民银行尚能协助法院查询存款,之后执行查询改为由各高级法院统一集中后到省级人民银行查询,但该规定没有相关配套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实务中效果不佳,诉讼保全查询也因此受到影响。目前,银行存款只能到各商业银行查询,有的地方性商业银行设置了查询权限,增加了查询难度,只能多处查询、多行查询,降低了查询效果,进而也影响了财产保全和执行效率。

  二是账户开具不规范,影响查询效率,又易造成遗漏。按照国家规定,每个公民或法人只能开具一个账户,但目前商业银行较多,各行的项目及产品也比较,有的鼓励公民和法人在自己行开设账户、多开账户,导致对被告银行存款进行诉讼保全需要到多个银行、查询多个账户,严重影响了诉讼保全效率,同时也容易造成查询遗漏。

  三是呈现隐性审批倾向。目前不少商业银行以加强规范管理为名,对法院查询冻结存款设置越来越繁琐的操作程序,如有的商业银行需将法律文书和执法人员照片上传,报经上级审批后方可查询,违背了不得审批的法律规定。有的商业银行查询冻结存款需经主管领导授权,一旦主管领导外出或有其他工作,就无法进行查询冻结,存在隐性审批现象。

  四是查询冻结不及时。有的商业银行查询冻结软件系统设置繁杂,还有些商业银行不设立专门窗口,无专门工作人员办理协助查询冻结业务,有的要求执法人员取号排队轮候,由于不能及时进行和完成查询,特别是批量案件查询时,需要等候多日才能拿到查询结果,严重影响了诉讼保全效率。同时,也可能因查询时间的延误,给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查询冻结存款存在的上述诸问题,严重影响了诉讼保全的效率,建议从五方面加以规范完善。

  一是建议设立统一规范的银行存款查询办法。针对各商业银行操作办法不统一的问题,建议最高法院协调中国人民银行、银监局等有关金融部门,制定出台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查询冻结银行存款办法,通过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规范法院查询冻结和商业银行协助查询冻结银行账户行为。既有利于提高法院诉讼保全效率,又能将各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二是建议恢复法院各级中国人民银行查询银行存款及其他投资理财型产品账户机制。恢复法院到被告所在市县区级以上的人民银行查询被告银行账户,一旦法院在人民银行查询到被告的账户所在行,就不用逐一查询,即可以提高法院诉讼保全效率,又能减少商业银行查询工作量。

  三是建议有关金融部门加强账户开具管理工作。特别是统一商业银行,除定期储蓄开具银行账户外,其他银行账户的开设应严格管理,避免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对于长期不使用的银行账户,应予及时清理。

  四是建议各商业银行设立司法查询冻结专门窗口。设立专门的司法查询冻结业务窗口,由专人负责法院查询冻结银行账户工作,对于故意拖延协助查询冻结银行账户工作的商业银行,依法追求其拒不协助的法律责任。

  (作者单位: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牟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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