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力争2015年上半年达到3200人
2013-12-08 09:02: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赵新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近日确立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达到3200人,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目标。
2005年5月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后,新疆全区任命首批人民陪审员1060名,经2010年5月第二届选任,全区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人数已超过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数量的1/2。当前人民陪审员不仅有现职和退休的党政机关干部,也有企事业单位从事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以及医疗、金融、服务等行业的专家学者和普通职工,还有城镇居民和农村牧区的农牧民,结构更加均衡。全区法院注重扩大妇女和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比例,目前女性人民陪审员比例达到37.52%,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比例达到45.3%。新疆高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将陪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案件质量指标体系中的一审陪审率连年递增,今年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比例达到82.71%。
新疆高院经调研发现,全区虽经第二届选任,人民陪审员数量大幅提升,但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基层群众所占比例偏低,仅占1/3;仍需进一步扩大,才能适应基层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
当前确立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以“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为目标,通过加大选任力度,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2/3,争取在2015年上半年全区人民陪审员队伍扩大到3200人。
2005年5月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后,新疆全区任命首批人民陪审员1060名,经2010年5月第二届选任,全区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人数已超过基层人民法院法官数量的1/2。当前人民陪审员不仅有现职和退休的党政机关干部,也有企事业单位从事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以及医疗、金融、服务等行业的专家学者和普通职工,还有城镇居民和农村牧区的农牧民,结构更加均衡。全区法院注重扩大妇女和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比例,目前女性人民陪审员比例达到37.52%,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比例达到45.3%。新疆高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将陪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案件质量指标体系中的一审陪审率连年递增,今年人民陪审员参与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比例达到82.71%。
新疆高院经调研发现,全区虽经第二届选任,人民陪审员数量大幅提升,但人民陪审员队伍中基层群众所占比例偏低,仅占1/3;仍需进一步扩大,才能适应基层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
当前确立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以“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为目标,通过加大选任力度,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2/3,争取在2015年上半年全区人民陪审员队伍扩大到3200人。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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