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外撞人事件图片拍摄者发公开信道歉
2013-12-05 16:10:53 | 来源:新华网-京华时报
被撞中年妇女抱住撞人后爆粗口的外籍男子。
尊敬的李阿姨、各位网友以及此次事件中受到伤害的所有朋友:
我深表歉意!
随着事态的发展,我认识到我错了,我想对你们说一句迟到的对不起。
首先,在此事的报道上,我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阿姨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虽然我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我对整件事件承担责任。
其次,此事是我的个人行为。我轻率且不负责任的报道,造成了对新闻公信力的极大损害。
李阿姨,实在抱歉,让您身体遭受痛苦的同时,心灵还饱受煎熬。侵犯了您的名誉,污蔑了您的人格,但您的宽容与大度,令我羞愧万分。再次向李阿姨表示歉意,对不起!请求您的原谅。我愿意接受您的任何责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各位网友,实在抱歉,让你们的善良和同情被愚弄,我真的错了。
知错了的当事摄影师
京华时报讯(记者 王梅 王莉霞)昨天晚上6点半左右,“老外被讹”图片拍摄者李先生通过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公开发表道歉信,承认未全面了解事实,伤害当事人并误导读者,同时损害了新闻公信力,愿意承担责任,希望获得谅解。
据了解,昨天凌晨和昨天上午李先生曾两次发短信向当事人李女士致歉,李女士并未表态是否原谅李先生。昨晚,李女士表示,由于此事对其造成严重影响,暂不作出回应。
拍摄者:我真的错了
昨晚6点半左右,图片拍摄者李先生授权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发表了致歉信,称其在此事的报道上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女士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李先生表示,虽然自己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我对整件事件承担责任。”
李先生还称,由于个人轻率不负责任的报道,对新闻公信力造成了损害,“我确实没有看到大妈是否被撞,因此在写图片说明时,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只说“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要老外负责”。
李先生称,希望得到当事人李女士的谅解,并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和责任,“各位网友,实在抱歉,让你们的善良和同情被愚弄,我真的错了。”
据了解,昨天凌晨和昨天上午,李先生曾两次发短信向被撞者李女士致歉,希望获得谅解。“她说想知道我名字,我只好说抱歉暂时不敢告诉,又只能说了好多对不起。”李先生称,之后李女士没有再回复他。
被撞者:暂不愿回应
昨晚,道歉信公开后,李女士在家中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因为此事,她的电话已经被打爆,“老家的人、以前做生意认识的朋友,都问我这个事”,她的手机因此不得不关机。
李女士称,之前讹人的新闻在网络大量传播,对她造成了严重心理影响,她从前天到昨天都没有睡觉,也没有吃饭,一直没有休息好,“我想休息休息再说这个事,我们明天再说这事。”
李女士先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要求图片拍摄者通过网络公开道歉,“他只要能诚恳认错,我就能原谅”。
律师:拍照者侵权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事件中外籍男子违反交通规则后撞人,对被撞者造成人身损害,属于人身损害侵权。
对照片拍摄者而言,由于其图片描述歪曲事实,损害了他人的名誉,也属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也有权放弃维权或者选择调解。尹富强称,此类诉讼维权成本高昂,多以调解结束。
我深表歉意!
随着事态的发展,我认识到我错了,我想对你们说一句迟到的对不起。
首先,在此事的报道上,我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阿姨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虽然我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我对整件事件承担责任。
其次,此事是我的个人行为。我轻率且不负责任的报道,造成了对新闻公信力的极大损害。
李阿姨,实在抱歉,让您身体遭受痛苦的同时,心灵还饱受煎熬。侵犯了您的名誉,污蔑了您的人格,但您的宽容与大度,令我羞愧万分。再次向李阿姨表示歉意,对不起!请求您的原谅。我愿意接受您的任何责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
各位网友,实在抱歉,让你们的善良和同情被愚弄,我真的错了。
知错了的当事摄影师
京华时报讯(记者 王梅 王莉霞)昨天晚上6点半左右,“老外被讹”图片拍摄者李先生通过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公开发表道歉信,承认未全面了解事实,伤害当事人并误导读者,同时损害了新闻公信力,愿意承担责任,希望获得谅解。
据了解,昨天凌晨和昨天上午李先生曾两次发短信向当事人李女士致歉,李女士并未表态是否原谅李先生。昨晚,李女士表示,由于此事对其造成严重影响,暂不作出回应。
拍摄者:我真的错了
昨晚6点半左右,图片拍摄者李先生授权京华时报官方微博发表了致歉信,称其在此事的报道上使用了不严谨且不详实、有倾向性且夸张的描述,导致了一场网络风波,致使李女士被冤枉、网友误读、部分媒体误报。李先生表示,虽然自己并不是故意炮制新闻以博眼球,“但是我给你们带来的伤害,确是实实在在的。我对整件事件承担责任。”
李先生还称,由于个人轻率不负责任的报道,对新闻公信力造成了损害,“我确实没有看到大妈是否被撞,因此在写图片说明时,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只说“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要老外负责”。
李先生称,希望得到当事人李女士的谅解,并愿意接受任何惩罚和责任,“各位网友,实在抱歉,让你们的善良和同情被愚弄,我真的错了。”
据了解,昨天凌晨和昨天上午,李先生曾两次发短信向被撞者李女士致歉,希望获得谅解。“她说想知道我名字,我只好说抱歉暂时不敢告诉,又只能说了好多对不起。”李先生称,之后李女士没有再回复他。
被撞者:暂不愿回应
昨晚,道歉信公开后,李女士在家中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因为此事,她的电话已经被打爆,“老家的人、以前做生意认识的朋友,都问我这个事”,她的手机因此不得不关机。
李女士称,之前讹人的新闻在网络大量传播,对她造成了严重心理影响,她从前天到昨天都没有睡觉,也没有吃饭,一直没有休息好,“我想休息休息再说这个事,我们明天再说这事。”
李女士先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要求图片拍摄者通过网络公开道歉,“他只要能诚恳认错,我就能原谅”。
律师:拍照者侵权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事件中外籍男子违反交通规则后撞人,对被撞者造成人身损害,属于人身损害侵权。
对照片拍摄者而言,由于其图片描述歪曲事实,损害了他人的名誉,也属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也有权放弃维权或者选择调解。尹富强称,此类诉讼维权成本高昂,多以调解结束。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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